Sunday, 21 April 2013
生活達人﹕我們都是工人 - Rick Glofcheski
生活達人﹕我們都是工人 - 【明報專訊】2013年4月21日 星期日
http://news.mingpao.com/20130421/uaa1.htm
貨櫃碼頭工潮踏入第二十五日,聲援者有增無減;除了學生和熱心市民,外籍家傭和外國碼頭工人也聯群結隊的來了。
特地來看望留守者的 Rick Glofcheski 也有張外國臉孔,一頭白髮、瘦削斯文的身影,沒有人會將他聯想成工人;在罷工現場的李卓人替大家介紹,這是來自港大法律系的勞工法專家;Rick卻說,我們每個人都是僱員,而這,也是他研究勞工法例的開端。
Rick笑言,自己開展勞工法例研究其實只是二○○四年的事;九年就自成一家?
因為在此之前香港的法律系根本沒有專人研究和教授勞工法,「我認為這是不對的,工作是每個人生命中那麼重要的一部分,你是僱員、我也是僱員,所有人都應該清楚他們的勞工權利,但無人教這些。」
為此,開展研究、設計課程,又完成了厚厚的一本專著 Employment law and practice in Hong Kong。
連日來碼頭裏種種不人道的工作條件在傳媒曝光,市民嘩然,不禁問這是非洲黑奴的世代嗎?
然而 Rick 說,資方的所作所為,幾乎都是現行法律下被允許的。
「香港有很多關於勞工法的條文,」他翻翻自己那本八百頁著作,「但它在多方面的保障都非常弱,而且很多條文已過時了。」沒有集體談判權、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罷工權,也沒有標準工時、休息和上廁所的規定,「僱主可以每天只准你上兩次廁所,或要求你連續十二小時無間斷工作,都是合法的。」
Rick 搖頭,「過去數十年來,香港存在一種制度性的對勞工法律改革的抗拒,由於沒有普選、沒有對市民負責的政府、沒有團結和強大的工會力量,導致我們的勞工保障遠落後於其他已發展國家。」
撐工人 源於父親
Rick來自加拿大一個工人家庭,父親就駕駛跟碼頭工人類似的吊機,是建築地盤那種,「比香港的碼頭工人好得多,他沒被迫長時間工作,通常都是七至八小時,有時趕工,會有一倍半至兩倍的加班費,香港到現在都未有這樣的規定,所有先進國家都有了」。年輕時的Rick為了掙學費讀法律學院,做過多種工作,也罷過工,「是間電子廠,我是工會成員,所以跟隨罷工了,有點像現在的情,廠房外示威抗議、留守、有一點點生活津貼,罷工的日子並不易過」。但還是比香港好的,香港的罷工權原來徒具虛名,「基本法的確寫我們有權罷工,但這只代表罷工沒干犯刑事罪行。罷工合法,不過,你會失掉工作,僱主不能因為你罷工而即時解僱你,但他可以『一個月通知』地解僱你。還記得國泰的機師嗎?(二○○一年工業行動)他們都失業了!當你不再是他們的工人,那還算罷工嗎?」Rick說,「這班碼頭工人很勇敢,他們冒隨時失去工作的風險,是一場嚴酷考驗。」
完成法律學課程後,Rick 原在加拿大私人執業,一九八九年來港,加入香港大學法律系,「那是香港迎接九七主權移交的關鍵時刻,憲法和政治上都將發生重大轉變,從法律研究角度看來,非常有意思」。起初他專注侵權行為,著作 Tort Law in Hong Kong 已出到第三版,「這是一年級的課程,有部分關於勞工法例。另外,在有關平等與反歧視的課程裏,也觸及一些勞工法例,因為在眾多形式的歧視中,職場上的歧視最嚴重,人人都需要工作賺錢、建立事業和個人成就感,如果因為性別、種族、懷孕、殘疾等原因而無法受聘、無法晉升、被撤職,你會無法生活下去。」另外,商學院也有教授勞工法,「 但是站在商業角度去談的,作為人力資源管理的知識。」
港勞工法例十分薄弱
「我會說,在法律學院裏客觀地認識國際和香港的勞工法例,到現在為止仍只有這一個專門的課程。過往法律系學生普遍不算對勞工法很有興趣,因為他們不常聽說相關個案,也因為香港的勞工法例十分薄弱,進行法律訴訟的人很少,僱員發現打官司並不值得,因為即使勝訴,獲判的賠償也很微薄,可能連訴訟成本也補償不了。」落後的程度,是連法官都不時在判辭裏表達對現行法例的批判、想保障勞方但無法可依的無奈。
Rick 舉二○○五年一宗僱主以間斷式短期合約聘用員工以逃避支付遣散費的官司為例,上訴庭法官張澤佑在判辭明言批判——香港現行勞工法例在本質上是有利於僱主的,工人往往不夠力量跟僱主討價還價,這情在無集體談判權的香港更加嚴重,「僱主能透過各種手段逃避他們對員工的責任,令大部分僱員都被剝奪了法律原擬賦予的權利,此舉實在無助於維繫社會和諧」,並表達對勞工法例改革的期望。Rick 說,「我不能說如果熟悉勞工法你會有很多客戶和生意,但我肯定的是,我們大家都是僱員,都要知道自己的權利。在我組織這個課程之後,法律系學生們開始明白為何勞工法是重要的,有很多東西,與廣大勞工相關,合約工、自僱人士也有他們的權益。」
外判:勞工保障更不可少
在經濟全球化、企業把一切都外判出去的潮流下,勞工權的法律保障顯得更不可或缺。「兩份合約放在你面前,一份直接聘用,人工低些,另一份將你變成自僱,人工高點,但什麼福利和保障都沒有,你揀哪一份?很多人都揀要高一點的人工,沒考慮潛在意外風險。另一些情則是,沒選擇,因為你需要工作,唯有接受一份毫無保障的合約。」今次碼頭工人面對的困局之一,正是他們被層層外判出去,甚至連自己的真正僱主是誰都搞不清楚,想跟最終的碼頭營運者HIT談,但HIT不承認責任,「他直說『你們不是我的員工』。」Rick 提出,外判制度最初是當企業觸及一些非本行的業務、直屬員工沒有相關才能時,才外判給其他公司做,「像地產發展商要建一幢樓,發展商當然不懂搞電力、泥水、搭棚,於是他們需要找各種外判商,甚至外判商也要再找外判商,例如搞電力的可能要再找做燈的判頭、做電掣的判頭,這很合理,一間公司很難直接聘用和管理這麼多不同專長的工人。但一間貨櫃碼頭公司,他們就只是做裝卸貨櫃,如果你將裝卸貨櫃這項工作都外判了出去,那你的生意是什麼呢?如果我開一間餐廳,拿了經營餐廳的許可證,然後我外判煮食工作、又外判侍應、又外判清潔工,那我負責做什麼呢?就坐在那裏,不煮食不上菜,然後對外判商說,把盈利交上來?」Rick雙手一攤,「但這是合法的」。
「有一點我很想說的是,今天外判變得比二三十年前更普遍,判上判也是。大學外判,政府外判,香港電台也外判,普通到大家覺得這很正常。但另一方面,我們應該記住的是,我們確實期望僱主是對社會負責任的,不應該只是追求盈利。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多年前已發出一項重要宣言,『勞工不是商品』(labour is not a commodity),勞動力由人構成。但企業家在計算勞工成本時,當他將一切可能外判的都以價低者得的形式外判出去時,意味這實在只關乎生意,工人只是商品;企業家不願意應付工人這元素,只管將工人推給外判公司去應付。你聽過企業社會責任吧,如果你將一切都外判出去,像HIT一樣,它根本完全沒有與人的連繫,怎麼能有任何相關的企業責任?它還能對什麼人付上責任?」
大商家的社會責任:顧全僱員的需要
「香港的大商家常覺得自己捐了幾多錢,這其實不是社會責任的真義,社會責任是你對你的僱員作出的,而不是對其他人;它要求你去顧全工人的需要,有沒有足夠福利保障?有沒有時間與家人相處?做媽媽的有沒有機會餵哺母乳?家中長者健康有問題,僱員可否抽身照顧?僱主本應做到這些,才是一個社群的良好伙伴。」Rick 憶述,在那久遠的年代,工人一家跟僱主的家庭合照很常見,「即使香港或中國傳統裏沒有『福利』概念,也有種期望是僱主會照顧員工的家庭需要,但這已成過去。今日實際在做生意的人,刻意跟那些為他們工作的人保持距離,他們想盡辦法推卻自己的社會責任,佈置一個最節省成本的模式,將工人陷於愈來愈邊緣化的境地。」
「有些人覺得,HIT是做生意的,只要沒犯法,就沒有反對它的理由,」但 Rick 認為,如果現行法律讓工人陷入如此境地,正呈現了法律改革之必要,「我在這次工業行動裏看到的一點益處,就是它可能喚起公眾對現行勞工法例的興趣,我們的法例保障實在不太好」。除了最關鍵的集體談判權外,也應該加進一些規定僱主對外判工薪酬、合約所負的責任,例如目前建築界裏若判頭欠薪走數,總承辦商是有責任付薪水給外判工的;但這只適用於建築地盤,在各行業都盛行外判的年代,明顯有擴闊法例涵蓋面的必要。
勞工法例改革之必要
「過去數十年來,政府出於自由市場、不干預的經濟哲學,一直抗拒全面的勞工法例改革。每次都是社會積累巨大不滿、威脅政治和經濟穩定時,才願意推行實質改革以挽救危機。」像六七暴動後推出《僱傭條例 》,八九年六四事件後推出《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九七主權移交前通過一系列勞工相關法例等,「目前大家都對二○一七年的普選方案感到疑慮,社會正有點躁動不安,會否是另一個人們起來反抗的契機?現在碼頭工人頗得公眾支持,這在相對保守的香港社會是很罕見的。一些人正在醒覺,他們認為不能再接受香港發生這樣的情了,不能接受有人在這樣的條件下工作。當初討論最低工資時,商界不斷說這會掉香港經濟,有一部分市民被說服,而這法例通過兩年了,香港經濟掉了嗎?現在討論標準工時立法,他們又說會掉香港經濟,我們已聽過這套說辭了,知道這說法不盡可信。公眾開始想知道事實的全貌。推行一條人道的法例當然有成本,但你想讓市場支配一切?結果就是有人要在半空的駕駛艙內大小便了。大多數人會要求一個平衡,想經濟好,也想有個標準去確保人們過上快樂合理的生活。」
文 林茵
圖 黃志東、資料圖片
編輯 蔡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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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20 April 2013
香港抗共思潮的回顧與前瞻 - 李怡
香港抗共思潮的回顧與前瞻 上篇 - 李怡 蘋果日報 2013年04月17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417/18230688
戴卓爾夫人去世,許多媒體在回顧她的從政經歷時,都把焦點放在中英會談時她的角色上,不少人認為她簽署中英聯合聲明是出賣了香港人。時任記者的劉慧卿當年在記者會上問她:把500萬香港人交到一個獨裁共產政權手上,道義上是否說得通?戴的回答是:「我相信絕大多數香港人的確欣然接受這份協議,你或許是唯一例外。」劉慧卿絕不是唯一例外,事實上,她反映了當時相當大部份香港人的心聲。
自從1980年香港「九七」問題浮現以來,香港人一直在抗共的社會思潮中掙扎。筆者當時主編的《七十年代》(後改名《九十年代》)是最早提出這個問題的媒體。1981年,筆者參與勞思光教授發起的「香港前景研究社」,此後幾十年來都把心力傾注在對香港抗共思潮的關切上。筆者經歷和觀察這社會思潮幾十年的變化,並感覺到近年有了新趨勢。在戴卓爾夫人去世和社會思潮出現新趨勢的關鍵時刻,且把個人的一些觀察提出來,供高明之士作討論基礎。
在1979年港督麥理浩訪華,與鄧小平會見後,估計當時麥提出九七問題而鄧已表示收回香港的意願。麥並沒有把這訊息告訴香港人,卻在81年提出了民選區議會的政改步伐。當時香港因為經濟與文明均起飛,市民漸有了對香港的歸屬感,民主步伐的開始,使歸屬感增強。1982年中共收回香港的消息漸漸曝光,香港即出現相當強的拒共情緒。拒共思潮的主流,是認為離開了英國,在中共的主權下,港人治港不可行。社會上提出種種延續英國管治的方案,主要的有:英國交還主權去換取延續治權;延長九七年到期的新界租約;香港在中共主權下實行聯邦制並加入英聯邦;香港在國際社會的保證下實行全自治而不是「港人治港」的半自治;也有建議用香港的儲備在亞洲某地買一個島而香港市民遷往此島生活的有點妙想天開的方案。香港獨立的主張在香港的美歐留學生中佔相當高的比例,但居於香港的市民大部份不認為這是現實主張。那時香港人的主要拒共表現在移民。移民的地點居然找到多米尼加、東加這種地方,所獲的東加護照申明只在東加本島之外的一塊大石頭上有居留權,可見當時港人恐懼到甚麼程度。對香港前途問題的討論很多,主流媒體和社團幾乎沒有主張回歸中共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
不反對回歸的社團,如匯點,如司徒華的教協,如學生團體的國粹派,所主張的回歸是民主回歸,也就是說,民主是回歸的必要條件。當年趙紫陽總理答覆港大學生會的信表示:回歸後香港實行民主是理所當然的。以總理的信去穩定民主回歸派的意志。
關心香港前途的人士,也會觀察中國的局勢。來香港為回歸作統戰的許家屯,主要的說辭就是希望香港人不要只看中國的過去,還要看文革後中國的逐漸開放和改革,更要看中國的將來。當時中國在胡耀邦、趙紫陽的主政下,也確實有些新氣象。因此,在抗共思潮中,也有認為既然中共收回香港的決策已無法改變,也擋不住,就寄望中共改革,並且也疑信參半地認為中共再經十多年的改革後,香港的回歸未必是不可接受之事。
總括來說,在六四之前,香港的拒共主流思潮是不接受中共提出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接受現實覺得中共回歸不可擋的思潮,也基於兩個條件,一是寄望於中共的政治改革,期待中共在自由法治民主等方面能趕上現代文明;二是期待香港可以實行民主,在民主體制下港人治港。
香港的抗共思潮,到1989年的北京民運,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香港市民對中國民主運動的廣泛同情和支援,主要原因是中國民運與香港的抗共思潮連結在一起。港人感情投入民運,認為中國的命運就是香港的命運,只有中國實現民主,在九七回歸後香港人的自由法治人權才有保障。在抗共思潮中,大中華民主派興起並佔居主流。國際派、延續英國治權派、聯邦派都漸漸銷聲匿迹了。
李怡
香港抗共思潮的回顧與前瞻 下篇 - 李怡 蘋果日報 2013年04月20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420/18234225
「萬家墨面沒蒿萊,敢有歌吟動地哀。心事浩茫連廣宇,於無聲處聽驚雷。」──魯迅
89年六四後,大陸進入「萬家墨面」的政治低氣壓中,但在「於無聲處」,還有香港的「驚雷」。
殘酷鎮壓,趙紫陽下台,民運失敗,香港抗共思潮受到重挫,但大中華民主派已居抗共思潮主流。在香港回歸不可避免的形勢下,主流派相信在香港自由紀念六四的活動,仍可以推動中國大陸的民主發展。每年六四的萬點燭光,齊呼「建設民主中國」的口號,主流抗共思潮要讓香港成為中國民主動力,並要薪火相傳給下一代,向他們灌輸六四悲情,和民運的歷史經驗。抗共的主流意識是:中國無民主,香港也難有民主;香港的自由呼聲,將推動中國民主。香港與中國的命運是連結不可分的。
2003年的沙士疫潮和23條立法,香港人開始有了對中港融合的恐懼。50萬人大遊行推倒了23條立法,不但顯示香港人決心一意就有對抗中央龐然大物的力量,而且也顯示只要香港人堅持維護法治保障下的自身權利,完全可以與大陸人的命運不一樣:大陸人在國安法之下無權,香港人可以在反對23條的情況下無懼和保權。
03年大遊行,使中共加緊對香港的干預,但也使香港的抗共思潮有了新的變化。接下來是一連串的文化保育社會運動,在爭取保留港英時代建築的懷舊中,也潛藏着對舊歲月的懷念意識。
2009年是中港矛盾開始激化的一年。03年開始的大陸客自由行,到09年發展成一簽多行,香港人的生活空間受到越來越嚴重的擠壓。最新數字是今年1月大陸來港簽注達120萬人次,較去年同期上升超過五成。09年由網民發動的反高鐵抗爭,針對的是不顧香港利益、一味迎合中共發展全國高鐵連線需要的特區政府。從那時開始,就不斷爆發反對中港融合、反對大陸全面侵蝕香港的社會運動,反蝗蟲、反雙非、反新界東北發展、反水貨、反搶奪奶粉、反國教等連續出現。陳雲的城邦自治論興起,香港自治運動出現,連續幾年在7.1遊行中都出現備受矚目的龍獅旗。城邦自治和香港自治運動都很明確表示並非尋求香港獨立,而是要推動港人民主治港的全自治。各政黨沒有在歷次社會運動中現身,似乎沒有感覺到本土民主派已經興起,並佔領了各網站的主流論述,尤其在年輕人當中。本土民主派並非排斥六四,他們也支持劉曉波、艾未未、趙連海,他們對李旺陽事件也憤怒,但主要是基於正義感,大體上不是與香港人的處境相連繫。也就是說,六四平不平反,香港年輕人不覺得跟自己的利益那麼相干。
與此同時,中國在過去20多年,不斷升起過一個個希望,但結果都一一破滅。中國以權貴資本主義發展經濟,財富高度集中在少數貪官權貴手中,對維權者的壓制無日無之。中國在過去20多年,不僅沒有政改,而且越來越專制。中國特權階層形成的權貴資本主義,成為中國不可能進行政治改革的結構性障礙。80%以上的貪官都是已經或正密謀把家屬財產轉移國外的「裸官」。而香港,則是部份權貴的轉移中繼站。在這種政治結構之下,香港的新聞自由、法治、廉政以及包括公司查冊這類制度,都成為中共貪官轉移家屬和財產的絆腳石。因此,香港的核心價值,不可能不成為中共權貴集團的敵人。
無論從大陸政治結構看,還是從香港政經社被全面侵蝕的形勢看,又或者從近幾年的本土民主派興起來看,抗共思潮已漸漸脫離中港兩地民主不可分的意識。香港政黨想要得到廣大市民支持而不被離棄,必須在所有爭取本土利益的社運中現身,也必須擺脫「中國無政改,香港無民主」的脫離實際的論述。
立足本土的抗爭,有沒有實現民主的機會呢?坦白說,機會有如以卵擊石般微小。但若等待中共賜予民主的話,那就可以說全無機會了。以卵擊石的抗爭,最重要是顯示我們站在自由法治民主的現代文明的道德高地,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自由的靈魂,而我們的抗爭對象則是僵硬的體制。
發起佔中的學者,原來都是大中華派。佔中,說明他們不再與北京派來的說客打交道,在不同程度上投入本土抗共思潮當中了。儘管本土論述各派仍有分歧與區隔。
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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