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乙錚 薄案:法治的倒退與知識人的輕率 信報2013年8月29日
薄案審結,只等判決。一些評論十分正面,稱讚是次庭審既公開又公正,說明大陸的法治,和以前比較,是進步了。筆者不能同意這個看法,希望透過一些歷史案例,全面一點分析。
既要比較,就先要定出案件的性質和比較的層次。筆者知道,在審理一些一般平民百姓的案件中,大陸法院的公平公開程度,不一定低於香港或者西方;這在改革開放以前,便是如此。顯然,要知道薄案是否反映「法治進步」,並不能拿那些只牽涉一般人的小案與之相比;如果要那樣比的話,大陸「法治」倒很可能是退步了。薄案是大案,要比較,必須找同一個層次的若干案例做對比。
論者往往喜歡拿薄案與二十年前的陳希同案、五年前的陳良宇案相提並論,因為案中被告都是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委員,而罪名都是嚴重貪污瀆職之類。從大陸那種「政治壓倒一切」的法律觀點看,這樣作類比,顯然並沒有抓到問題的要害。同是中央政治 局委員,論背景出身,兩陳尤其陳良宇可謂輕於鴻毛,根本不能和薄相比。薄是正牌太子黨,其父薄一波是鄧小平當政初期的黨內「八老」之一,而且活得最長久,2007年才「見馬克思」,因此,薄的祖蔭,可說在同輩當中無人能及(屬於「後一屆」八老的萬里還活着,不過他的輩分比薄一波低;後者1956年便當 上副總理,比萬里早了二十四年)。
貪腐非重要 權鬥是關鍵
薄案之所以大,除了薄的出身,還因為此案表面上是打貪腐的「大老虎」,內裏隱藏的,卻是黨內最高權力鬥爭,而薄是一方主角。薄的貪腐,金額只是「區區」兩千多萬人仔,而陳希同的貪腐,金額卻是當時的兩千多萬美元(現值四千萬美元,即二億五千萬人仔,十倍於薄案金額);陳良宇牽涉的上海社保基金挪用案,非法捲走的金額,更高達三十七億人仔。然而,中共對薄案的處理,反而比兩陳案「隆重」得多。可見,貪腐並非重要,權鬥才是關鍵。性質不同,兩陳案根本不能和薄案同日而語。
涉最高權力鬥爭、和薄案同性質而經大陸法院審理的案件,在中國,1949年至今,只有「林彪、四人幫反黨集團案」(之前有高崗饒漱石反黨集團案,但只是黨內鬥爭、沒有庭審,和 「法治」不沾邊)。在其他共產主義國家,最為人知的這類審判就是1936-1938年前蘇聯斯大林治下開展的、針對所有黨內最高層老布什維克的三次「莫斯科公審」。這兩個歷史性大審判和薄案相比,起碼在三個方面都較為優勝。
一、公開透明
「林彪、四人幫反黨集團案」審的,其實是 兩個不同而相關的反黨集團案,由臨時立法制定的特別法庭負責,具體分由兩個審判庭同時進行。第一審判庭審判四人幫集團,開庭二十次;第二審判庭審判林彪集團餘黨,開庭二十二次;審判從1980年11月開始,至1981年1月結束,歷時兩個多月。審理過程可說比薄案還「公開」,有全國各地各行各業八百名以上代表參加旁聽,總人次數超過六萬。公安部撰寫「起訴意見書」,事先還向那些選中的旁聽代表徵求意見。可以想像,以林彪、江青等幾個人的民憤之大、以當時鄧小平為首的集團管治信心之充足,如果當年有互聯網,當局還會實時播放視頻,不止於發放無法完全核實的官方微博。
「莫斯科公審」則更公開,斯大林大大方方邀請了大批西方議員、政要、駐莫斯科使節等作旁聽。這點,薄案的審判不是進步了而是倒退了。
二、表裏如一
同樣是對付企圖奪權的「反黨分子」,「林彪、四人幫反黨集團」案的審判和「莫斯科公審」都是明刀明槍,絲毫不隱瞞政治目的,被告的罪名,首先就是「反革 命」。相比上述兩大政治審判,中共現領導審判薄熙來,明顯避重就輕,對權力鬥爭之事不置一詞,只敢起訴薄的一些在大陸官場只能算是芝麻綠豆的貪污等罪行; 如此虛偽、膽怯,乃是因為在世人面前信心不足。當然,薄熙來在此案中的表現,也十分難看。他在庭上力圖證明控方加諸他身上的各種罪名都是子虛烏有;但是, 動機既然是合法辯護的一部分,他為什麽不試圖在法官面前反詰,到底為什麽控方要這樣把他這個不是完全沒有民望的中共前高層領導鬥臭整垮?明顯,他和已經把 他驅逐出黨的當權派之間有一個底線協議,而他遵守了承諾。這同樣是一種虛偽、膽怯。比起當權派當年審判四人幫,薄案這方面當然也是一種倒退。
三、手法高超
「林彪、四人幫反黨集團案」的審判,由一直搞法制工作的彭真主理,手法特別細緻,羅列的證據充分,每個被告每一條控罪所按法律條理分明(見《劉復之回憶錄》一書相關部分;劉是當時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莫斯科公審」,因為是由斯大林這個政治天才一手包辦,過程更是無懈可擊。事後,不少列席旁聽的西方人士、使節,竟都認為被告的行為,確實符合蘇聯法律界 定的意圖推翻無產階級專政罪,「反黨集團」的確存在,法庭量刑也完全符合有關法規,審判因而是「公平的」(見加拿大約克大學社會學榮休教授John O’Neill為法國哲學大師M.Merleau-Ponty的Humanism and Terror – The Communist Problem一書寫的序言。此書本文還會一再談到,為方便起見,簡稱H&T)。
結果早確定 審判戲一場
相比,薄案準備了不止一年,到頭來控方的破綻甚多,薄熙來的抗辯,有好幾次令控方處於弱勢,以至西方不少評論,都認為大陸法庭這次表現非常差勁。《霍布斯》 (Forbes)網頁一篇社論的題目是The Chinese Can’t Stage a Decent Show Trial(〈中國人搞不出一場像樣的假審判〉)。
薄案和其他兩個政治審判一樣,程序開始之前,結果已經確定,審判只不過是一場戲。薄案僅僅在這一點上,與其他兩案打個平手。
那麽,說薄案的審判是「法治的進步」,根據的是什麽?
一般人看熱鬧,看到大陸法庭也搞發放微博這個玩意而得此「進步」印象也許不足為怪;一些政權擁躉跟着大陸官媒唱讚歌,也屬必然。但知識分子不經大腦,竟輕率地從倒退裏看到「進步」,就着實讓人汗顏。
讓我們看看什麽是輕率,什麽是認真。
「莫斯科公審」是震動世界的政治事件,對世界上所有左翼政黨和進步人士而言,都是一個如九級地震十級颱風一樣猛烈的衝擊。在法國,當時執知識分子牛耳、學術界的泰山與北斗,就是Sartre和上面提到過的Merleau-Ponty。兩位大師都是哲學家,既是同學,也是左派,同樣醉心德國哲學家胡塞爾 (Edmund Hussarl)的現象學,更是二戰後法國思想界頭號左翼刊物Les Temps Modernes(《現代》)的共同創辦人。「莫斯科公審」發生之後,Merleau-Ponty開始反省,對共產主義特別是蘇聯模式的共產主義劃上問 號。1947年,他出版了上述H&T一書,重新探討共產主義的前途。他關心的幾個具體問題是,二戰結束,美式資本主義勢力膨脹,蘇聯的共產主義卻日漸喪失魅力,歐洲的馬克思主義者如何找出一條通道,延續左派革命運動?「莫斯科公審」代表了什麽?如何從公審一事看待斯大林領導下的蘇聯政權性質?
手法見虛偽 背後見野蠻
在書中,Merleau-Ponty提出了一個觀點:看待蘇聯政權性質,特別是對她的批評,不能以西方自由資本主義者的觀點出發(如果那樣看,蘇聯當然是極權的,這點他完全同意);他認為,左派必須按蘇聯的革命理論本身提問:在革命之後,強大的國家暴力,有沒有隨着政治變革而逐步減弱,讓蘇聯社會最終達到比資本主義社會能達到的更高度的自由?Merleau-Ponty因「莫斯科公審」而對蘇聯失掉一部分信心,但他依然沒有絕望,對上述他自己提出的問題的答案是:耐心一點,寬容一點,給蘇聯多點時間。然而,這個頗有一點歉意的態度,卻令法國共產黨的領導層非常生氣,很不客氣地對他攻擊,他亦因此與該黨愈行愈遠。Sartre則剛好相反,雖然不是法共黨員,此時卻和該黨愈走愈近;雖然不同意蘇共的很多做法,卻愈來愈支持蘇共。終於,二人在1952年就韓戰之事鬧翻了。Merleau-Ponty認為,挑起韓戰是蘇聯淪為帝國主義的證據,Sartre則堅決站在北韓一邊,二人觀點南轅北轍。
終於,Merleau-Ponty在1953年從Les Temps Modernes的總編輯位置退下不幹;與Sartre幾十年交情化作輕煙。這是知識分子Merleau-Ponty認真執着的一面:撞到了「莫斯科公 審」這道南牆,開始反思卻疑中留情,最後看清真相便分道揚鑣不再回頭。
後話是,Sartre後來也醒悟了,不僅放棄了共產主義,更與蘇聯及法共劃清界限,像Merleau-Ponty一樣,只保留左翼知識分子的一些基本價值觀。原因,則是1956年蘇聯揮軍進入匈牙利,徹底暴露了帝國主義本色。
薄案是歷史上全世界各地共產黨領導下不知多少個真權鬥、假審判之一。愈來愈虛偽的導演手法後面是一貫的野蠻、對人類良知的不停踐踏。然而,這裏的一些知識分子,看了幾條微博之後就忙不迭稱讚黨「進步」了。那是何等輕率!
作者為《信報》特約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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