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红卫兵的忏悔:永不饶恕自己“弑母” - 张红兵 2013-08-07 02:32:55 新京报
59岁,北京博圣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名张铁夫,1966年自己改名张红兵。
张红兵小时候的全家福。右二张红兵,右三父亲张月升,左二母亲方忠谋。
当年听到母亲“反动言论”后举报,母亲被枪决;几十年来内心煎熬,寻求救赎之路
张红兵准备还要申诉。这几年他一直在做一件事情,希望母亲的墓地能被认定为文物。他同时向社会公开了一段“血淋淋”的历史
1970年,张红兵的母亲在家发表了一番言论,让“根正苗红”的张红兵举报为“反革命”。两个月后母亲被枪决。
张红兵说许多年来一直内心痛苦。从2011年9月起他向安徽固镇县相关部门申请,希望认定母亲的墓地为文物。不过没成功。他说公开那段经历,是希望人们讨论、批评,也记住那段历史的残酷。
8月2日,安徽蚌埠五河县,59岁的张红兵谈起自己的官司,他说还会在适当的时机申诉。
这名昔日的红卫兵引起公众关注,是他打了一系列官司。与此同时,他也向公众撕开了自己“历史的伤疤”。
43年前,16岁的张红兵写了封检举信,与红卫兵胸章一起,塞进了军代表的门缝。他检举的是自己的母亲方忠谋。
根据当年的历史材料、后来的法院文件以及当地县志记载,1970年2月,方忠谋在家中发表了支持刘少奇、批评毛泽东的言论,她被自己的丈夫张月升和长子张红兵举报。
张红兵的舅舅,今年66岁的方梅开8月5日回忆,父子俩与自己的姐姐起争执的那个晚上,他和张红兵的弟弟也在场。他说当时听到父子俩要去检举,很着急,还曾跑出去找人希望劝说。
方梅开说,以为姐姐也就是判刑“蹲大牢”。但两个月后,方忠谋被认定为“现行反革命”,并被枪决。
十年后,1980年7月23日,安徽宿县地区中院作出了再审判决,认定原判决完全错误,“实属冤杀,应予昭雪”。
母亲的案子平反了,不过张红兵“永远不会饶恕自己”。他也在以自己的方式“赎罪”。
2011年9月,他向安徽固镇县有关部门提出,希望将母亲方忠谋的墓地(遇难地)认定为文物。未成功。他又将有关部门告上法庭。今年3月底,他迎来二审终审判决,败诉。
8月5日,安徽固镇县文广局(文物局隶属该局)说,他们曾书面回复过张红兵,经过实地调查和研究后认为,方忠谋墓并不符合国家对于文物认定的相关法规要求。
在张红兵打官司的过程中,去年8月,固镇县文广局曾对方忠谋墓地(遇难地)是否为不可移动文物举行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张红兵以特殊的方式向母亲公开忏悔。
他说自己应该成为反面教材,希望历史的悲剧不被遗忘。
怕父亲包庇,自己去检举
新京报:事情过去几十年后,为什么会有公开那段经历的想法?
张红兵:大约是2009年,我看到网上有人写鼓吹“文革”的文章。当时意识到,这是历史潮流的倒退。我个人希望通过我的反思,让现在的人们了解当时的真实状况。
新京报:当年你父亲和你会一起检举你的母亲,和家庭环境有关系吗?
张红兵:我家其实和万千的普通家庭一样,是充满温情的。我记得父亲挨批斗时(编者注:其父张月升曾在固镇县任卫生科科长,“文革”之初便被“打倒”),母亲站到父亲身边,高喊“要文斗不要武斗”,替父亲遮挡拳头,保护父亲。批斗会结束后,母亲手挽着父亲走在公共场合。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们那么亲密。
新京报:但后来因为她说的话,你父亲和你就去举报?
张红兵:放在现在看,会觉得不可思议,但那是个不一样的年代。我的父亲被划为“革命造反派”后,挨批斗,有人对他拳打脚踢。而我,为了表示自己与走资派父亲划清界限,贴了批斗他的大字报。
当时,父亲和母亲并没有责怪我。贴大字报后,父亲反而把我当作大人来看待了。当时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思潮就是那样的。
新京报:对于母亲的事,你一直说自己犯下“弑母”大罪。
张红兵:事情发生在1970年2月13日,我们家人在一起辩论文化大革命的事情。母亲说,领导人不该搞个人崇拜,“我就是要为刘少奇翻案”。
我当时非常震惊,她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完全改变了,不是一个母亲了,而是阶级敌人。我立即投入对母亲的批判斗争。
这时候父亲就表态说,从现在起我们坚决和你划清界限,你把你刚才放的毒全部都给我写出来。母亲写完一张纸,我父亲就拿着出了家门,说要去检举。
新京报:父亲已经去了,为什么你又去?
张红兵:我担心父亲可能考虑其他因素,比如和母亲的感情,比如整个家庭要照顾。为表现自己的革命立场,我写了封检举信,和我的红卫兵胸章一起,塞进军代表宿舍的门缝。
新京报:后来发生了什么?
张红兵:后来我回家,看见军代表和排长进来,对着我母亲就踹了一脚,她一下跪地上。然后大家像捆粽子一样,把她捆了起来。我现在都记得,母亲被捆时,肩关节发出喀喀作响的声音。
“无可挽回地格式化了”
新京报:举报母亲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后果?
张红兵:想到了。父亲举报回来后,就问母亲:枪毙你不亏吧?你就要埋葬在固镇了。在我亲笔写的检举揭发材料的最后,我写着:打倒现行反革命分子方忠谋!枪毙方忠谋!
我知道我和父亲这么做,意味着母亲会死亡。
新京报:目睹母亲被抓走,有没有过后悔?
张红兵:当时心里很乱。不过想得最多的,不是后悔,而是觉得家里出现了一场阶级斗争,我和父亲站稳了立场,我们的政治表现经得起考验。
那时候大家都被裹挟在一种氛围里,想跑也跑不了。我人性中的善良、美好被彻底地、无可挽回地“格式化”了。
新京报:你检举了自己的母亲,当时周围人怎么看?
张红兵:当时,在与父母关系较好的同事中,有个别叔叔曾私下里说过我:“你母亲在家里说的话,又没有在外面说,你和你父亲不应该这么做”。周围人异样的眼光是免不了的。但大家都不对这件事公开发表看法。
后来,固镇县教育革命展览中,还有一块展板是《大义灭亲的中学生张红兵和反革命母亲坚决斗争的英勇事迹》。
新京报:急于和母亲划清界限,会有自保的原因吗?
张红兵:从表面上看,我所追求的并非私利,志向纯粹高远,而实质上自保的成分占了非常重的比重。甚至我也把它算作自己的一种政治表现。政治表现可能给自己带来不一样的境遇。
不过后来我和弟弟依然没有升高中的机会,不能当兵,不能进工厂,都下放到了农村。
“梦里母亲从不和我说话”
新京报:母亲这件事情,你觉得对你后来的生活有怎么样的影响?
张红兵:有些影响最初就发生了,可我并没意识到是这件事情的缘故。在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我曾陷入极度的恐惧和不着边际的胡思乱想之中。
很长一段时间内,我越来越表现出严重的抑郁症状。比如我与父亲、弟弟通过语言交流思想已经困难。我在心里揣摩着要说的每句话,考虑说出来是否正确。我想把自己完全封闭起来,不与他人接触,避免可能发生的恐惧。
新京报:什么样的恐惧?
张红兵:我联想到在土改、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被枪决的外祖父,联想到母亲受其父案件影响。我害怕自己在与人交往时,也会像母亲那样控制不住说出自己的政治观点……而我何尝不也是因母亲的遭遇受到影响。更可怕的是,这种伤痛还可能因为我,传递到女儿甚至孙辈。
新京报:会梦到你母亲吗?
张红兵:有很多次,在梦里我见过她,还像临刑前那样年轻。我跪在地上,紧紧拉着她的手,但又害怕她突然消失。我说:妈妈,不孝儿我给您下跪道歉了!但是她不回答我。在许多梦境里,她从来不和我说话,我相信,这是她对我的一种惩罚。
新京报:流过眼泪?
张红兵:许多年来,都有情不自禁流泪哽咽、失声痛哭甚至号啕大哭。我已记不清有多少回了。有时是在白天,有时是在夜晚。
更多的是我在小姨母、舅父的推动下,怀着沉重的负罪感,为母亲写平反的申诉材料而一人独处的时候。
“我应该成为反面教材”
新京报:别人谈到那段历史,你会不会敏感?
张红兵:2001年,我曾经的一位同事,也是律师,在法庭上,我们代理双方,激烈辩论。休庭后,他在楼梯口拦住我,高声跟人说我检举母亲的事情,说固镇县志里都提了,大家都去看。
我非常愤怒。和他吵了起来,问他为什么揭发我的隐私。
新京报:也就是,你以前并不愿别人知道?
张红兵:从自我保护的角度,我是不愿意的。背后指指戳戳的人太多了,不过这也是正常的现象。
新京报:你反思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张红兵:其实母亲去世后,我就陷入痛苦。这几十年我从来没停止过反思。不过第一次形式上的反思应该是1979年。我看到官媒上公开报道张志新的事情。当时我和父亲就意识到,我们做错了。
经过这几十年的社会底层生活,我也经历了磨难。整理家庭的各种遗物、档案,写材料。我在心里骂:张红兵啊张红兵,连畜生都不如。
我想逃,却无处可逃。
新京报:后来你和父亲会谈论母亲的事情吗?
张红兵:我们一直在小心翼翼地回避,迫不得已的时候才会提起。在母亲去世后的很多年里,父亲表面很平静。直到他离休后,有一次我们回老家,他和我第一次谈起这件事。他说当时我们家出了这个事,他应该负主要责任,因为他是成年人。
新京报:你公开这段经历后,周围人什么反应?
张红兵:我的家人和亲戚朋友都不理解,问我你这样做有什么用呢。也有人给我发邮件,说我该死了。好多网友骂我,说你还有脸活到现在,还不到母亲墓前寻死。
新京报:你为了让母亲的墓地(遇难地)被认定为文物,打了几年的官司,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拒绝遗忘?
张红兵:巴金在上世纪80年代初曾提出建立“文革”博物馆的设想。他说,不让历史重演,不应当只是一句空话。他说最好建立一座博物馆,用具体的、实在的东西,用惊心动魄的真实情景,来说明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希望为将来必定要建立的“文革”博物馆,提供一份资料。
家母方忠谋冤案的历史资料,符合巴老所说条件。也应该把我对母亲的行为,作为展览内容之一。我是凶手之一,让人们看不起我、痛骂我吧。每个人都应该看到它。我应该成为他们的一个反面教材。
□新京报记者 朱柳笛 安徽蚌埠报道
上海公布法官集体嫖娼经过 4人被开除党籍 2013-08-06 20:16:48
据新华社上海分社微博消息,上海公布高院法官夜总会娱乐事件调查结果,有关部门决定:给予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市高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律规定撤销其审判职务,开除公职。给予王国军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提请免去审判职务,撤职处分。给予郭祥华开除党籍处分,相关企业给予其撤职处分解除劳动合同。
上海4名招嫖法官职务及嫖娼经过公布
另据人民网,对于群众举报市高院几名公职人员在夜总会娱乐并参与色情活动的情况,中共上海市委高度重视。8月2日当晚,市委召开专题会议,市委主要领导要求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迅速查清事实,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严惩不贷,坚决惩处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相关调查和处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由市纪委牵头,会同市高院党组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立即开展缜密的调查取证工作。
现已查明,今年6月9日,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接受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郭祥华邀请,前往南汇地区的通济路某农家饭店晚餐,赵明华又邀市高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市高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倪政文,市高院民五庭副庭长王国军一同前往。晚餐后,以上5人又和3名社会人员一起,前往位于惠南镇的衡山度假村内的夜总会包房娱乐,接受异性陪侍服务。当晚,参与活动的一社会人员从附近某养身馆叫来色情服务人员,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郭祥华参与嫖娼活动。
依照相关法纪规定,市纪委、市高院党组和有关部门决定:
给予赵明华、陈雪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市高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律规定撤销其审判职务,开除公职。
给予倪政文开除党籍处分,免去其市高院纪检组、监察室相关职务,由市高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律规定撤销其审判职务,开除公职。
给予王国军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由市高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律规定免去其审判职务,撤职处分。
给予郭祥华开除党籍处分,相关企业给予其撤职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市公安局已对赵明华、陈雪明、倪正文、郭祥华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
法官集体招嫖门爆料人向纪委提交30小时视频
网上爆料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多名法官“集体嫖妓”后,上海市纪委当晚与爆料人取得联系。爆料人随后来到上海市纪委协助调查,并提交了时长30多个小时的完整视频证据。
爆料人昨天告诉京华时报记者,他对自己涉及的一起民事案件判决有严重质疑,而该案原告及其律师均系赵明华亲属。他认为,赵明华可能在案件审理中进行干预,影响了案件的公正裁决。为取得赵明华违纪的相关证据,爆料人进行了持续一年的努力,运用了各种方式,掌握了一系列视频,衡山度假村的视频只是其中之一。
讲述
原本只盯一人意外看到多人
前天下午,网上曝出上海市高院多名法官在上海衡山度假村“集体招妓”的视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当晚,上海市纪委与爆料人取得联系,希望其能提供相关详细证据。
昨天早上6点多,爆料人就来到位于上海市宛平路7号的市纪委,与5名纪委工作人员进行了4个多小时的谈话。据爆料人介绍,纪委工作人员首先问到了已曝光视频的真伪问题。爆料人回应,视频均为他自己拍到,内容属实。网上已公开的视频是剪辑过的,提交给纪委的视频未经任何剪辑,总时长达30多个小时。
此外,爆料人表示,公布视频是个人行为,没有受到其他势力的指使。如果不是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向各级机关反映未得到有效解决,他不会这样做。
目前,在已公布的视频中,上海市高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雪明、副庭长赵明华的身份已得到确认。爆料人称,公布这些视频并非针对陈雪明,而是针对赵明华,拍到了陈雪明及其他3名法院工作人员涉嫌违纪的视频,纯粹是一个意外。
调查
因案件败诉怀疑赵明华
昨天下午,在上海市闸北区一办公楼内,京华时报记者见到了爆料人,他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在上海做生意已有多年。他说,自己这样做完全是被逼无奈,“如果不是那起案子的判决结果,他们逼得我把自己唯一一套住宅卖了,我肯定不会走这一步”。爆料人说,这起案件持续了三四年时间,直到现在,他依然质疑已经做出的两次判决和一次裁定,质疑赵明华利用职务便利,干预了案件的审理。
据介绍,2009年,他成了一起民事案件的被告。在案件审理中,他两度败诉,申诉到上海市高院要求再审,又被裁定驳回。虽经上海三级法院的审理和判决,爆料人始终坚持认为案件存在枉法裁判。他曾向上海市各有关部门反映,但问题均未获解决。去年7月份,迫于当地法院的执行压力,爆料人卖掉了自己位于上海市淮海路的一套房子,用于缴纳判决的执行款,此后一直租房居住。
同月,在得知原告及其律师赵某与上海市高院法官赵明华存在亲属关系,赵明华很可能干预了案件审理后,他开始搜集赵明华涉嫌违纪的证据。
他表示,始终是自己一个人在做着这些工作。
用秘拍器材持续收集证据
在收集相关证据的过程中,爆料人使用了一些器材,比如IPAD、智能手机等等,甚至包括秘拍器材。他表示,没把收集证据的行动告诉任何人,包括自己的家人。经过近一年的艰苦努力,运用了各种方法和手段,他取得了赵明华涉嫌违纪的一系列视频资料,其中包括频繁高档消费、坐拥多套房产、与妻子以外的女性存在不正当交往等等。由于赵明华并不认识自己,所以在取证过程中,他才没有被赵明华发现。
爆料人说,虽然有了一些证据,但他依然没放弃努力,并在今年6月9日有了新收获。当天下午,他发现赵明华驾车在上海市区的多个区频繁移动。下午5点多,赵明华驾驶的银灰色帕萨特 轿车来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大院。时间不长,这辆车驶出高院,一路不停地驶向位于上海市浦东区的衡山度假村。
车到达衡山度假村后,赵明华等一共五人从车上下来。爆料人意外发现,5人中除赵明华外,他还认出了上海市高院的领导、法官陈雪明。陈雪明等五人下车后进入衡山度假村二楼的一个包间,时间是大约晚上6点多。随后,又有三人进入这个包间,其中包括一名律师。这个包间是吃饭的雅间,而陈雪明等8人的这场宴会持续了3个多小时。
6月9日晚9点多,陈雪明等人的饭局结束,进入衡山度假村的KTV包间。爆料人说,这个KTV包间叫“钻石一号”,价格应该是衡山度假村的KTV包间里是最贵的。
时间不长,十几名年轻女子进入该包房。最终有5名女子留在包房内。在唱了2个多小时的歌后,陈雪明、赵明华等5人离开KTV包房,分别进入衡山度假村的5个房间。
没过多久,陈雪明、赵明华等5人的房间各进入了一名年轻女子。陈雪明、赵明华等人在屋内究竟做了什么,目前不得而知。爆料人判断,衡山度假村是公共场所,监控系统一定十分健全,陈雪明、赵明华等5人的一系列行为肯定会被监控录像记录下来。
谎称丢东西获取监控录像
6月10日至12日,端午节放假三天。
6月13日起,他以自己在衡山度假村消费时丢失了物品为由,要求调取相关监控录像。保安给他看录像时,他使用IPAD和秘拍器材、手机等进行了翻拍。因为几次拍摄效果均不理想,他多次来到度假村,经过反复努力,他最终获得了清晰的监控录像。这些监控录像,将陈雪明、赵明华等人6月9日晚到10日凌晨的一系列行动都清晰地记录下来。
在获得视频后,爆料人进行了编辑,剪除了不必要的部分后,将他认为最说明问题、最精华的部分发到了网上。
在发出视频之前,家人也曾表示了很大的担忧。但爆料人表示,自己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将真实的视频公布到网上,他无所畏惧。
从开始收集赵明华涉嫌违纪的证据至今,爆料人用了整整一年多的时间。
背景
工程款官司引发卖房抵债
据爆料人介绍,2008年,他加盟了一家快捷酒店,店址位于上海市闸北区。爆料人与顾某签订了装修协议,该协议及两次补充协议显示,由顾某的公司对这家酒店进行装修,工程总造价为500万元,支付方式为先支付总造价的30%,然后每月再支付15万元及规定的银行贷款利息直至付清。但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就其他一些问题发生了较大的争议。
2010年,顾某将爆料人告到了上海市闸北区法院,并称工程款为1100余万元,爆料人只支付了100万。后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一家建筑审计公司对工程进行了审计,认为工程总造价应为820余万。因此爆料人一方应当向顾某支付工程尾款720余万。但这家连锁酒店的公司总部出具的加盟确认书却明确算出,爆料人加盟该店,整个装修工程造价应该在440余万。此数字与顾某和爆料人所签协议约定的500万工程造价基本吻合。
2011年4月,闸北区法院判决爆料人败诉,判决爆料人支付顾某剩余工程款720余万。
爆料人不服该判决,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上海市二中院维持了原判。
爆料人于去年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案件进行再审,该申请再次被驳回。
在这个过程中,爆料人被认定为拒不履行判决的“老赖”,并被下了限制高消费令,这令他的生活工作受到了很大影响。为了早日摆脱“限高令”的影响,爆料人于去年7月将位于上海市淮海路的住宅出售,用以支付案款。
来源:人民网 作者:郝洪编辑:李啸啸
沪3法官嫖娼被开除党籍 2013-08-07 02:32:48 新京报
由市高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开除3人公职;另1人留党察看,提请撤职
■ “上海高院法官被爆集体招嫖”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周清树 实习生陈一)昨晚,上海市纪委、上海市高院通报“法官集体招嫖事件”调查结果:涉事的上海高院4人中,3人被开除党籍、提请开除公职;1人留党察看、提请撤职。
案情
3法官参与嫖娼
此前,上海某公司负责人倪某某通过网络公布一段视频,举报上海高院陈雪明、赵明华法官等官员接受吃请、去夜总会娱乐,并集体招嫖。
倪称,发布视频是由于一起涉及自己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有人为因素干预,没有得到公正判决,干预判案者为视频中的法官之一赵明华。
据上海市纪委、上海市高院党组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今年6月9日,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接受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郭祥华邀请,前往南汇地区的通济路某农家饭店用餐。
赵明华又邀市高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市高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倪政文,市高院民五庭副庭长王国军一同前往。
晚餐后,以上5人又和3名社会人员一起,前往位于上海惠南镇的衡山度假村内的夜总会包房娱乐,接受异性陪侍服务。
当晚,参与活动的一社会人员从附近某养身馆叫来色情服务人员,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郭祥华参与嫖娼活动。
处理
3法官被开除党籍
上海市纪委的通报显示,上海市纪委及上海市高院决定,给予赵明华、陈雪明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高院提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律规定撤销其审判职务,开除公职。
给予倪政文开除党籍处分,免去其市高院纪检组、监察室相关职务,由上海市高院提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律规定撤销其审判职务,开除公职。
给予王国军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由上海市高院提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律规定免去其审判职务,撤职处分。
给予郭祥华开除党籍处分,相关企业给予其撤职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上海市公安局已对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郭祥华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
进展
涉事度假村被停业整顿
有关部门已责令位于惠南镇城南路88号的衡山度假村停业整顿。
涉事度假村官网介绍,其是上海衡山集团独资建造和管理的三星级酒店。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度假村的铭牌上刻有“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字样。
上海市衡山集团是该市国资委投资监管的公司,旗下有八家酒店,其官网称“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的重要接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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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擅传视频受罚”新规被指与反腐唱反调
据新华社电 日前,河南省出台有关条例称,擅自传播公共场所的监控视频将被处罚。这条普通的规定引发了公众对“视频反腐”的联想和质疑。
对此,河南省人大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秦胜军表示,相关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公共安全和个人隐私,与反腐败分属两个不同的层面。
8月1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传播或者未经公安机关通知查看、复制机房系统采集保持的信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处以5000至3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1000至5000元罚款。
一些网友将此《条例》与近日“上海法官被视频举报涉嫌集体招嫖”事件联系起来,认为“上海高官塞翁失马,河南领导亡羊补牢”……
秦胜军说,相关规定的草案早在去年9月份就已由相关部门提交省政府。“对于一些腐败现象和违法嫌疑,普通公民发现线索后,可以依法向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举报,由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侦查和查处。所以《条例》与大家关心的反腐败、公众监督权之间并不矛盾。”秦胜军说。
河南坦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祖勤也表示,“真正必要的话,可以通过律师、法院或公安机关来获取监控资料,并不会产生妨碍。”
【回顾】
6月9日
视频发布者倪某某出于个人原因跟拍赵明华。6月13日起,他以自己在度假村消费时丢失了物品为由,要求调取相关监控录像,最终拷走了视频。
8月1日
倪某某通过网络公布视频,举报上海高院陈雪明、赵明华法官等官员接受吃请、去夜总会娱乐,并集体招嫖。
8月2日
上海市纪委及上海高院表示,已对陈雪明等四人在夜总会娱乐的情况开展调查,并将根据查清的事实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月6日
陈雪明、赵明华等人被开除党籍。
法官“抱团嫖娼”,仅开除还不够 2013-08-07 02:30:15 新京报
在近乎全民网观“抱团嫖娼”的背后,与其说围观者关注的是法官的私德,莫如说围观者关注的更在于司法的公正。被监督者与监督者蛇鼠一窝,这样的内部监督还有何意义可言?
■ 观察家
沸沸扬扬的上海多名法官“抱团嫖娼”案,终于有了初步的调查结论。据上海市纪委、市高院党组和有关部门的决定,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等3名法官被开除党籍,并由市高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律规定撤销他们的审判职务,开除公职。未参与嫖娼的法官王国军,则被处以留党察看两年和撤职。颇具看点的是,上海市公安局还对参与嫖娼的4人,给予了行政拘留10天的治安处罚。
相对众多“烂尾”的网络舆情事件,上海市有关部门这次的处置速度和透明程度,值得鼓励。但纪律责任与行政责任,只是整个责任体系中的两个环节,涉案的4位法官是否还存在刑事责任,尚待调查和认定。
理由很简单,“嫖娼”虽是此案吸引民众眼球的一个关键词,但在近乎“全民网观”的背后,与其说围观者关注的是法官的私德,莫如说围观者关注的更在于司法的公正。根据官方披露的事实,法官们是在接受吃请娱乐之后,再行嫖娼的。这背后的故事,正待进一步的调查来揭开。网上至今仍有围绕此事件的猛料不断被曝出,也需要职能部门积极收集信息,发现线索并迅速展开调查。
法官“抱团嫖娼”不能止于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的理由还在于,不仅是业务庭室的法官们相约嫖娼,法院内部的纪检监察人员也有参与。被监督者与监督者蛇鼠一窝,泰然行蝇营狗苟之事,这样的内部监督还有何意义可言?
事实上,法院监察机构长期被认为是法院内设机构中的边缘化部门。一些监察人员由于不能像业务庭室那样拥有接触社会的机会,因而他们往往要借助于业务庭室的法官,才能享受到粘连的腐败利益。这也间接促成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结盟。
可以想象,如果没有一位案件当事人不惜花费一年多的时间,经过长期跟踪和密拍才取得了曝料的视频资料,是不可能有此番法官“抱团嫖娼”的丑闻名扬天下的。鉴于这样的当事人不常有,如何实现对法官的有效监督,又将回到原点。法官独立审判是需要的,法官接受监督同样是需要的。司法独立与司法受制,恰如汽车的油门和刹车,缺一不可。
这倒不是说当下没有司法制约机制,问题出在各色监督机制运转不灵。
除了内部监督,还应还权于民,并疏通民众监督法官的制度化管道。一个细节是,曝料人曾称,对涉案的某位法官早有举报,也有证据,却未获重视。这次的“网络反腐”也一样是网下反腐渠道不畅的产物,于个案而言,它算是有效;于制度而言,它又有些可悲。
因此,所谓法官“抱团嫖娼”,不能止于对情色事件的党纪处分和行政处罚。希望上海方面,在进一步调查和制度的补漏上,也不让有所期待的民众失望。
□王刚桥(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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