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10 October 2013

螳臂擋車 - 潘霍華

練乙錚 - 基督信仰與「佔中」何干?—簡介潘霍華  信報   2013年10月10日 星期四

幾個月以來,在香港的各類大型社群當中,自發討論「佔中」議題討論得最熱烈的,竟然是最主張與世俗政治脫離的基督信徒社群。這個現象,出乎筆者當初意料之外,現在回想,那並不僅僅因為「佔中三子」都是基督信徒而實有其更深刻的客觀理由。「佔中」發起人認為運動是正義的,但反對此運動的人卻認為它是邪惡的。一旦牽涉正義與邪惡,爭議就涉及道德問題,而且此事發展的結果,足以影響全香港;在如此重大道德問題上的討論,基督信徒豈能缺席?

按特區政府發表的統計數字看,香港的基督信徒佔總人口的比率不低;去年年中,七百一十五萬港人當中,基督信徒為數八十四萬,即佔了總人口的差不多百分之十二(此八十四萬基督信徒當中,三十六萬屬於羅馬公教,其餘四十八萬隸屬各派誓反教)。此百分之十二的港人在反覆討論「佔中」的過程裏,必會通過親朋關係、社交網絡等渠道,把信息的光和熱帶出自身圈子而廣及其餘百分之八十八當中的「沉默大多數」。我們甚至可以說,決定「佔中」能否成事及其最終出現的形態,基督信徒的參與率和這個社群的意見投入,都是關鍵。

基督信徒當中的「佔中」討論,有些是層級很高的學理交流,從神學、聖經學與宗教史學的角度切入議題;有些則是為一般信徒主辦的普及研討會。不過,無論是哪個層級的討論,正反意見交鋒,肯定會很熱烈。例如,下月4、5兩日,由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主辦的「和平佔中神學研討會」,主講者當中,就既有比較支持「佔中」的少壯派、崇基神學院副教授龔立人,也有傾向保守、主張與政權保持良好關係的神學界老前輩、崇基學院神學院院長盧龍光。至於循道衛理聯合教會屬下社會關懷小組計劃明年1月26日舉辦的面向信徒大眾的「信徒應否佔中論壇」,主講的就有觀點明顯對立的戴耀廷梁美芬

納粹時期的一位牧師

西方文化博大精深,兩千多年來尤以哲學和宗教論述最為豐富精妙;十六世紀以降,路德的宗教改革導致百家爭鳴,教義的論述和信仰的實踐更多姿多彩,「公民抗命」的出現,便可追溯及此。最先為文論述「公民抗命」並恭體力行的哲人梭羅,乃是十九世紀初葉興起於北美新英倫一帶的「超驗主義」(Transcendentalism)宗哲思潮的始創人之一。儘管超驗主義的宗教色彩相對比較淡薄,但據梭羅自己說,他的兩個信念根源,其一是《美國憲法》,另一就是《聖經》。然而,西方的經學著作浩如煙海,在香港今年出現的「佔中」思辨運動裏(目前僅僅是思辨層面的運動),本地基督信徒討論此事的幾個最重要參考點從何而來?

如果大家有機會看看今夏以來在本港各大基督教派的刊物或網站上面有關「佔中」的辯論文章,當可留意到經常出現的幾個名字╱名詞,並從中找到不同觀點的論述脈絡。要認真梳理此脈絡當不容易,但一個很好的切入口就是納粹德國時期的一位牧師、神學家Dietrich Bonhoeffer(潘霍華,1906-1945)。

要了解潘霍華對基督信仰的貢獻,須對納粹德國的宗教政策有一些認識。1933年1月,希特拉取得在德國的最高權力,馬上推行他的「一元化政策」(Gleichschaltung);他不僅是實行一黨專政,還致力把社會上的一切社群、團體和活動置於黨的領導之下,宗教於是首當其衝。先是希特拉委任了一個傀儡主教長,掌管一個在他安排之下由一些納粹狂熱分子牽頭組成的名為「德國福音教會」(Deutsche Evangelische Kirche)的組織,試圖把德國國內所有誓反教會納入其中,並剷除了所有猶太裔神職人員;之後,更斷絕了德國教徒與歐洲其他基督教派之間的聯繫(我們從中可以見到後來中共成立的「三自教會」的原型)。到了後來,希特拉更進一步試圖篡改《聖經》教義,把耶穌描繪為一個與猶太人對抗而最後因之犧牲的白種人。

可是,德國的基督信徒並沒有完全就範。1934年,反對納粹宗教政策的一些牧師、神學家,由Karl Barth、Martin Niemöller等人帶領,組成了「懺悔教會」(Bekennende Kirche,一些中譯為「認信教會」),拒絕承認國家對教會包括核心教義的領導權,並很快轉入地下活動。潘霍華也是這個教會的創建者之一。

參與推翻納粹政權

當初,懺悔教會只是反對納粹干預教會事務,但是,當納粹黨開始在社會上所有環節排斥、清除猶太人之後,懺悔教會對納粹的批判,便增加了一個道德層面;到後來,納粹開始屠殺猶太人,一些懺悔教會人士包括潘霍華,更提出要突破傳統教會須順從世俗政權的金科玉律(羅馬書15:1-7)。到了後來,潘霍華還做了一件神學界至今不解的事:他參與了納粹軍事情報部門裏頭的一個秘密的反納粹小組的行刺希特拉、推翻納粹政權的策劃工作。計劃後來失敗了,潘霍華參與此計劃的內情雖然沒有暴露,但他不幸因幫助猶太人逃離德國而被捕,關在Flossenbürg集中營,並在1945年美軍解放Flossenbürg之前兩個星期被納粹當局吊死。之前不久,他向一位英國的主教朋友傳遞了最後一個訊息:「這是終點,對我而言卻是生命的開始。」

潘霍華屬於路德會,而且是個徹底的非暴力主義神學家,連「正義戰爭」這個概念也無法接受,更反對教會和政權打交道、藉着政權的蔭庇發展信眾(即反對所謂的「君士坦丁主義」)。按當今西方最負盛名的神學家Stanley Hauerwas(侯活士,筆者將在另文介紹這位神學家的思想與「佔中」論述的關係)的說法,潘霍華為什麼參與行刺希特拉那回事,是神學界的一個謎

普選是最後一道防線

怎樣解開這個謎,潘霍華生前的兩句話或者是契機:

一、面對納粹政權對待猶太人的那種殘酷,他認為教會的反抗可分作三階段,第一階段是要挑戰國家的不公義並要求政權負上道德責任;第二階段是要幫助國家政權之下的受害者,無論他們是不是教會的信眾;第三階段是「教會不僅要解救壓在政權巨輪下的受害者,更要委身於輪輻之下,以卑微的力量阻止那不義之輪的轉動」(即中國人說的「螳臂擋車」)。

二、1932年,潘霍華眼看納粹露出猙獰面目,在一次宣道時說:「殉道者的血可能要再一次流淌,但如果我們真有勇氣與忠誠去讓這血流淌,這血不會像我們的教會最早年的見證者的血那麼純潔明亮,而是會承載着深重的罪孽。」在他的最後著作Ethik裏,他如是說:「有一種情況,就是當任何法律也消失的時候,『需要』打破『誡命』……」(Es gibt vielmehr angesichts dieser Situation nur den völligen Verzicht auf jedes Gesetz, ...dass hier Not das Gebot bricht...)(斜體字為筆者所加)必不得已,打破誡命,當然還是罪孽;但潘霍華認為,「成為邪惡比犯下罪孽更壞」。他說的「成為邪惡」,指的就是面對政權的不義作無限容忍【註】。

這就頗有點臨濟義玄的那句「逢佛殺佛,逢祖殺祖」的味道。對基督信徒而言,非暴力、守世俗政權的法律,都是無條件的,但畢竟有一些條件底下,此誡須破,然後要承受罪之罰。這不是「公民抗命」那麼簡單,而是「信徒抗誡」了。香港人都知道1949年之後的幾十年裏,中共殺人如麻,不比納粹殺猶太人少;又過了幾十年,危機終於降臨香港。《基本法》裏承諾的普選是最後一道防線,然而這道防線堪虞。在這個情況底下,「公民抗命」是否必要?「誡命」須否打破?

這些都是很大很深奧的道理。提出、討論「佔中」的時候,本地基督信徒的心情是如何沉重,非基督信徒大概可以從此感覺一二。至於有人認為「佔中」是某些說三道四的外國人唆教的結果,筆者則認為那種打棍子的言論膚淺得不值一哂。

作者為《信報》特約評論員

【註】有關潘霍華的事跡,可參考Victoria Barnett寫的一系列關於他的文章,見http://www.ushmm.org/information/exhibitions/online-features/special-focus/dietrich-bonhoe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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