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6 October 2013

香港的天堂和地獄離得很近 - 耿春亞

行政放权是治理科研经费腐败的第一步  早报特约评论员 熊丙奇   发表于2013-10-15 07:34

13日,新华社报道指出,2007年至2012年这五年间,我国科研经费的“扩大用途”、“挤占挪用”已成普遍现象,一些机构绞尽脑汁侵占经费。

  10月11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部长万钢对我国科研经费管理当中的“恶性问题”表示“痛心”和“错愕”。13日,新华社报道指出,2007年至2012年这五年间,我国科研经费的“扩大用途”、“挤占挪用”已成普遍现象,一些机构绞尽脑汁侵占经费。

  万钢透露,今年年底,科技部将首先建立一个透明的、各部门在一起的科研信息部署平台,每年可以查找立项信息。二是正在推行的国家科技报告制度,要把结题验收后的项目在网上公开,让同行业的研究者都可以看到研究成果。三是加强经费的巡视,加强对预算调整的规则制定。

  实际上,早在2010年11月,就学术腐败问题,科技部部长万钢就曾表示:在项目立项、项目实施和验收过程当中,对于任何学术造假都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可是,三年以来,如我们所见,局面并未得到明显好转。这表明,对待包括挤占挪用科研经费在内的学术界腐败行为,关键在于要针对腐败的根源,建立可靠的制度防火墙。

  这次科技部提出要建立科研信息平台、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和科研经费巡视制度,这确实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增加科研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加强对项目的管理。但依现行自上而下的科研管理制度,恐难起到监管科研经费使用的效果。

  首先,鉴于2010年颁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实行三年多以来,并没有多少大学严肃对待这一办法,公布学校的财务信息,如今,对科研信息平台能在多大程度上推动高校公开科研经费信息,我们也就很难乐观。如果有关项目的经费不公开,项目负责人会被追究责任吗?谁来追究?再者,假如公开的经费信息非常粗略,根本没有开支细目,这样的公开与不公开有何差异?如此一来,国家可能为建立科研信息平台花了大笔钱,结果平台的作用却没有发挥。

  其次,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和科研经费巡视制度,是自上而下的行政监管模式,这种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方式,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监管难题。更进一步说,我国当前的科研问题,就源于现行的科研行政管理体制,科研项目的立项、经费的管理和成果的评价,都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

  在权势和利益因素的纠缠中,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术机构、学者之间,实际上形成了利益共同体:管理人员谋得科研政绩,科研人员收获学术声誉和科研利益。大家所见的是,申请项目要公关,获得项目之后学术机构就将其作为学术荣誉(背后是相关考核指标起作用)。再者,为体现项目设立方的成就和眼光,管理人员会共同参与到对科研成果的包装中。于是,在我国没有通不过的科研项目验收。

  要最大限度遏制科研经费腐败,首先必须打破这种行政主导的科研管理模式,向由教育行政部门、学术研究机构、学者共同构成的学术利益共同体开刀。

  首先,教育行政部门要放权,不能再把项目的设立权、拨款权、评价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应把学术权力交给学术机构。学术权力高度集中在教育行政机构,再由教育行政机构来治理由学术行政化制造的学术腐败,这本身就不合理。

  其次,要改革科研人员的薪酬制度,实行年薪制。我国大学和科研机构的薪酬体系,存在把科研项目利益化的问题。目前,科研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组成,其中津贴和奖金主要来源于课题提成。这一薪酬制度曾起到激励科研人员开展研究的正面作用,现在却导致科研人员逐利,通过申请课题“致富”

  再次,建立大学、科研机构必须公开财务信息的制度,也就是现代大学制度和现代科研制度。具体而言,大学要实行理事会治理,校长对理事会负责,而不是只对上级行政部门负责,这样,公布年度财务信息就是校长必须完成的工作。在这样的治理机制中,包括科研经费在内的财务收支信息,必然会向师生以及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监督。如果学校拒绝公开,师生可以通过教授委员会、学生委员会提议,通过大学理事会追究校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现代大学制度和现代科研制度中,学术自治将是基本的学术管理、评价规则,只有实行学术自治,才能建立起学术共同体,让学术界按照学术规则运转。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录入编辑:李琪




到底什么是“自由主义” 2013-10-16 02:31:12  新京报 

  ■ 中国行与思

  当我在网上跟别人因立场不同而争执时,我常常问自己,老雷你这么说还对得起你的自由主义立场吗?

  不过,到底什么是“自由主义”呢?

  每一个政治概念都存在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就是它被不同的人使用过,每一个使用它的人都会在它身上加上自己的立场。“民主”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1990年以前存在两个德国,西边的叫“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东边的叫“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奇怪的是,联邦共和国在1949年到1990年之间经历了十二次政府大选,其中三次执政党给其他政党让了位,民主共和国在此期间也进行了十次大选举,但执政的德国统一社会党一次也没下过台。

  因此,在说及一个政治概念的时候,不能单单看它作为一个词语的原意,而也要看是谁、在何种背景下运用了这个概念。

  “自由主义”的概念起源于17、18世纪的欧洲启蒙运动时期,它的核心在于维护每个社会个体分子的权利。典型案例之一是当时的宗教派别之争:保守主义者认为仆人应当追从主人的信仰,而受到启蒙运动影响的自由主义者却认为每个人都有独立选择自己宗教信仰的权利。

  当然,自由主义囊括了许多层面。无论是对政治自由主义还是对经济自由主义的定义都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2008年爆发的全球性经济危机就深刻地影响了世界对自由主义的看法。此外,地区性差异也不容忽视,比如,美国人和德国人对“新自由主义”的理解就有本质的区别。

  我在这里想要说的是自由主义是当代政治的自由主义。李敖先生2005年在北京大学演讲,提及自由主义时他说:“自由主义我们看到学理上来讲,你出一本书,他出一本书,学理上非常的高深。对我而言,没那么复杂,自由主义只是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反求诸己的部分,还有一部分是反求诸宪法的部分。”

  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反求诸己”指的是真正的自由只能是内心的,是个人的,而“反求诸宪法”指的是每个人寻找自己内心自由的条件是应有法律保证的。真正的自由无法索取,但是追寻自由的前提条件是可以索取的。

  这样的自由主义者就像李敖先生所说:很难当。

  自由主义者向往的理想状态虽然不一定能够在可见的未来完全达到,但我们对这理想的追求、对它的信念便足以让我们可以称自己为“自由主义者”。

  我要再加一句话。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的第四条:“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 (”La liberté consiste à pouvoir faire tout ce qui ne nuit pas à autrui…”)即是整个自由主义的核心。因为自由主义者认为所有人拥有的权利都是平等一致的,即为“人权”。也就是说,作为自由主义者,我们也必须允许其他人的与我们相左的观点存在。当然,非自由主义者们就没有这个问题。

  □雷克(旅行摄影师)




重大事件面前,政府就该成为大V 2013-10-16 02:30:08  新京报

政府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不是单向发布信息,而是在与民众互动的基础上,关注舆论动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 社论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意见”指出,各部门要建例行新闻发布制度,政府负责人要主动接受在线访谈,各部门应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政府理应积极发声,发挥大V的作用,涵养公信力。遗憾的是,时下在一些重大突发、社会热点事件上,有的地方或部门动辄处于“静默状态”,抑或是反应缓慢,没成大V,反成了“僵尸号”。在此节点上,针对性地出台意见,要求确保政府在重大突发或社会热点事件上不失声,意义自不待言。

  不失声,不是单向发布信息,而是在与民众互动的基础上,关注舆论动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重大事件发生后,舆论场中,难免众声喧哗、观点芜杂,而公众也处在真相焦渴之中。涉事地方或部门唯有积极发声,信息公开,才能对接其知情诉求;跟民众双向交流,为其答疑解惑,才可击溃流言,以正视听。

  这次余姚水灾,当地政府最初就是由于发声不够迅速,遭到民众质疑。由此不难看到,面对突发事件,及时发声是何其重要。也只有建立并完善应急机制,第一时间发声,促使信息透明,并与公众良性沟通,触摸民意脉搏,才能消解民忧,也调动民众理性表达、有序参与的热情。

  不少突发事件,比如地震洪灾中,事发地有时会通讯中断。在这紧急情况下,政府更应启动应急机制,保证发声渠道的畅通,既为循序纾解铺路,也给公众吃下“定心丸”,驱散流言,消弭无谓的焦虑。

  在新媒体时代,这类应急机制,更应注重时效,利用平台优势。借助微博微信等渠道,各级政府部门应成为“永远在线”的大V,最及时地信息披露,公开事态进展、政策动向等,并与网民居间互动,拓宽交流路径。各级政府部门若能利用好新媒体,在紧急关头,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并针对求助等信息做回应,想必也会消除许多对政府反应慢的批评。

  构筑此类应急机制,也是取信于民的必要前提。事实上,在重大事件中,民众秉持的往往是“结果导向”。因而,即便遇到障碍,政府也该“创造条件”发声,去推进信息公开。若因失声造成应对乏力,则无疑应按下“问责”钮。

  说到底,重大事件面前,政府应该成为持续在一线发声的大V。启动应急机制,积极发声、回应民意,是其应履之责,也是增进信息透明、助推信任共振的不二途径。




內地人紮根香港 平常心看差異 耿春亞 2013年10月15日 經濟日報


此前在香港電台做節目,分享對內地同香港文化差異之看法,本希望促進理解共融,以和為貴。卻沒想到被別具創意的有心人拿來斷章取義。

從此以後,各種分享只作為本人敝帚自珍之愛好,絕不代表任何有內地背景之人民意見,懇請別有用心之人對我口誅筆伐即可,切勿傷害無辜。上期說到要多些分享,所以我決定從頭說起。

深港購物 10年逆轉

話說2001年第一次來香港,從紅磡走下火車的那一刻,美好的感覺就撲面而來。香港海關工作人員,作為紀律部隊之成員,嚴肅之餘態度卻非常友善和藹,氣質不凡,盡顯香港電影中阿Sir和Madam之風範。即使我不幸被抽中,要求打開箱子進行檢查,卻絲毫沒有被冒犯之感。

走出海關,坐上KCR開往九龍塘城市大學的火車,車廂之乾淨整潔令人驚訝,當時認為,再高尚文明之社會亦不過如此。當然,今時今日,內地和諧號和高鐵之乾淨整潔,亦不可同日而語。

新奇,是我第一日到港的另外一種感受。香港水果竟按個賣,買一個蘋果,在內地可以買一斤。在canteen吃飯,最便宜的竟然是滿滿一碗肉的燒味飯,菜比肉貴的道理怎麼也想不通。以至於此後我吃了整整一個月的燒味飯,真是價格便宜量又足。

後來我每月去深圳購物一次,因為覺得便宜,買到拎不動為止,今時今日,恐怕內地來港購物的朋友們也有這種感覺。現在在內地請朋友吃飯,高檔餐廳菜單拿出來能嚇人一跳。10年之間,這種感覺調轉,真是怎麼都想不明白。

最刺激的還是第一天的晚上,當晚跟着幫我租房的朋友從九龍塘一路走向深水埗,愈走愈心驚膽戰,四周的景觀愈來愈破舊,尤其是走到自己租住的唐樓附近,有行色詭異的男男女女走來走去,還有人試圖搭訕,令人極度不安。

深水埗 Vs 又一居 天堂地獄很近

走上沒有電梯的破舊唐樓,租住的劏房裏有個上下鋪的鐵架床,我爬上屬於我的上鋪,窗外霓虹閃爍,我就告訴自己,這個鬼地方住完這兩個月就走,以後再也不來香港了。第二天早上,從深水埗一路走向城市大學,當路過又一居時,我突然覺得,香港的天堂和地獄離得很近

十幾年來,每次想起當年來香港第一天的經歷,都覺得記憶猶新。美好、新鮮、刺激之初體驗,特此分享以銘記。其實,無論內地、無論香港,無論哪裏,社會之包羅萬象都再正常不過,平常人平常心,一切的存在,也許都合理。

http://newhongkonger.blogspot.com

.END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