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5 July 2013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 新京报 社论

冀宝斋的“传奇”是如何诞生的 2013-07-15 02:30:09  新京报 社论

冀宝斋的故事说起来离奇,其实并非罕见。时下,在很多地方政府乃至官员的眼中,所有的文化建设或许都应该量化为具体的指标。

  ■ 社论

  “河北省省级科普基地”、“河北省少先队实践教育基地”、“衡水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山寨博物馆——冀宝斋的这些名头是怎么来的?

  据新华社记者调查,河北有关部门回应称,颁发牌子时的首要条件就是“地方推荐”。近年来,河北省冀州市着力打造“九州之首”的文化品牌。冀宝斋博物馆“应运而生”,成为其文化载体。报道显示,冀宝斋已被“打造”成一张地方名片。在冀宝斋博物馆内墙上,挂着不少领导以及各界专家学者与该馆馆长王宗泉的合影。

  一个赝品充斥的博物馆竟然获得了如此多的官方身份,对此文化丑闻,当地政府难辞其咎。冀宝斋迎合了当地政府的文化政绩需求,也可以看到,一个地方政府对文化政绩的渴求,已经到了饥不择食的地步。

  实际上,早在2004年12月22日《经济参考报》就报道了冀宝斋博物馆,当时该馆只展出2000余件瓷器。2007年11月,也就是现在的冀宝斋博物馆才正式奠基,2010年6月竣工并布展。此后,冀宝斋先后获得了一系列官方身份。

  从报道可以看出,当地政府也是冀宝斋“做大做强”的重要幕后推手。冀宝斋如果不是获得了从冀州市到衡水市的支持,河北相关省级部门或许也就不会授予其“河北省少先队实践教育基地”、 “省级科普基地”等官方身份。这些身份虽增强了冀宝斋的“欺骗性”,但对当地政府来说,或许又是可以书写一笔的文化政绩。

  当地政府、官员也并非不知道冀宝斋的问题。一位地方官员对记者坦承,他们其实也了解冀宝斋博物馆的东西是假的,但是各级官员和省内外专家来冀州基本会去参观这个博物馆,否则也没有什么可以参观的。

  明明知道是假的,当地政府仍然将冀宝斋当作一张文化名片,对外推荐,可以说是冀州版的“皇帝新装”。

  冀宝斋的故事说起来离奇,其实并非罕见。时下,在很多地方政府乃至官员的眼中,所有的文化建设或许都应该量化为具体的指标。从拍了多少部戏,到建了多少面积的文化场馆,乃至,获得了多少个荣誉或奖励,都是可以量化的,也都是看得见的,而他们很少会关心,真正的文化是什么,民众的文化需求是什么,这些文化投入产出的社会效益如何。文化建设一旦只是政绩的目标,那么,一切都变了味。

  冀宝斋有瓷器、有建筑,还有一位“热心”传统文化的老馆长,一切看起来都非常完美,怎么算都是一笔文化政绩中的“硬通货”,甚至可以看作是应付上级的“优质资产”。当地政府显然没有意识到,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中,不应该有假冒伪劣,也不能与冀宝斋这样的“赝品博物馆”为伍,更不可为冀宝斋的“传奇”推波助澜。

  冀宝斋固然可笑,但是,其最典型的价值还是在于,为公众提供了一个地方政府文化建设的劣质样本。冀宝斋需要规范、整顿,站在冀宝斋身后的地方政府、官员的责任,也应该清查。



河北冀宝斋博物馆被撤销注册证 闭馆整顿  2013-07-14 

这是一座朴实而方正的建筑,其貌不扬,非常低调。我们兴奋地举起相机,拍了我们这次旅途中的第一张照片。我们就像是那些恐怖片的愚蠢游客一样,浑然不知自己即将踏入一个什么世界。 (1/71)

  河北省文物局今天通过人民网文化频道正式公布对雷人博物馆冀宝斋的调查处理结果:冀州市民政局现已撤销冀宝斋博物馆的民营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证,“冀宝斋博物馆”闭馆整顿。

  河北省文物局表示,7月10日,冀州市委和市政府成立了调查组,提出了关于冀宝斋博物馆的整改意见。鉴于“冀宝斋博物馆”成立时未按相关规定向省文物局申请设立,冀州市民政局撤销为其颁发的民营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证。“冀宝斋博物馆”闭馆整顿。

  河北省文物局进一步表示,冀州市纪委、监察局还将牵头,成立专门调查组,对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

  整改意见全文如下:

  近日,国内各大媒体对“冀宝斋博物馆”高度关注,提出了诸多问题和质疑。对此,7月10日,冀州市迅速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一、鉴于“冀宝斋博物馆”成立时未按相关规定向省文物局申请设立,冀州市民政局撤销为其颁发的民营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证。

  二、“冀宝斋博物馆”闭馆整顿。

  三、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成立专门调查组,对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

  四、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市文化系统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文化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提高文化工作管理水平。

  冀州市冀宝斋博物馆问题联合调查组

  2013年7月14日

来源:人民网  作者:编辑:许婷




以信息公开促简政放权   沈彬   发表于2013-07-12 08:01

行政审批要经得起阳光暴晒,经得起围观,要向民众“照镜子、正衣冠”,这才能避免权力寻租,才能确保真实的简政放权。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拟推进九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包括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保障房信息公开等。

  其中贴近民生、针对积弊的亮点颇多。比如,该安排要求,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等公众尤其关注的问题,做好重点信息公开;加快“晒三公”经费的步伐,提出争取在2015年前实现全国市、县一级全面公开“三公”经费的目标;进一步扩大公开PM2.5的城市范围,在目前74个城市的规模上,新增116个。

  不过,相对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这次安排的最大突破点还在于辟专章提出“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这可被看作是目前正在进行的国务院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的一部分,即以信息公开促简政放权,以简政放权保经济发展。

  众所周知,今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之后,国务院又推出细化的改革时间表。5月13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提出,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是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突破口和抓手,通过简政放权,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简政放权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以简政放权推动经济转型。

  而过多和费时过长的行政审批无疑制约着创新和发展。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曾有调查表明,有的企业上一个新的项目,要经过27个部门、50多个环节的审批,时间长达6到10个月,甚至“对某些渔船的船名核定也要到中央来定”。

  目前,本届政府已明确提出,任内要减少国务院组成部门三分之一的行政审批,而且中央还提出要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项目,防止边减边增,今后一般不新设许可,因特殊需要确需新设的,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但行政部门本身就有自我授权、自我扩权的本能。十年前公布的《行政许可法》虽然对于行政许可的设立有严格的限制,确立了“行政许可法定”的原则,但这十年来行政审批不减反增,很多“备案”也变异为新的行政审批。问题往往出在行政许可创设的法律依据、前置条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等缺乏透明,导致公民、企业不知自己的权利何在,沦为部门利益的鱼肉。

  李克强总理提出:“改革要公开透明进行,把取消、下放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适时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舆论和社会的监督。”信息公开、社会监督是防止行政审批滥用的一剂良方。所以这次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将“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列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方面,即“重点围绕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工商登记审批等方面,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不仅结果要公开,审批过程也要公开。

  应该看到,目前的安排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落实到具体的行政审批程序,还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做出细则。但《行政许可法》确立了“许可法定原则”,《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了“政府信息对利益相关方公开”的原则,但这两部法规应该设立相关的惩罚性措施,绝不能让违反上述原则的部门与个人轻易逃脱责任的追究。行政部门则应主动公示审批的法律依据、通过与否的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等事项。

  行政审批要经得起阳光暴晒,经得起围观,要向民众“照镜子、正衣冠”,这才能避免权力寻租,才能确保真实的简政放权。

早报首席评论员 沈彬

录入编辑: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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