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教授: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小 - 南方都市报 2013-07-16
7月10日,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少年李某某的新律师,在其博客上发表声明称,媒体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和老艺术家。加之此前两位新律师向媒体表示,要对李某某做无罪辩护。一时间,该事件再次引发舆论发酵。
据了解,在李某某刚刚被逮捕时,李家人便对此案产生了疑问,涉案女子是否属于酒吧的陪酒员?知情人透露,李家人从李某某本人口中了解到,案发当 晚在酒吧喝酒时,李某某身边并非只有涉案的5人,另外还有李某某的其他朋友在场。从酒吧离开时,女孩并没有反抗,李某某的朋友也就此分道扬镳。在到达酒店 后,受害女孩没有明显反抗,且受害女孩“醉酒”状态并不明显。尽管这些细节与多家媒体的报道内容矛盾,但李家人还是认为,这么多人员能在场证明,况且酒店 等地也有监控录像。因此,李某某的母亲等人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据深圳晚报)
16日,一名新浪微博认证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在其微博替李天一律师辩护时表示,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言一出,立即引来网友热议。随即,针对网友质疑,易延友在其微博表示,关于最后一句,修正如下: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
以下为微博原文:
@易延友:替李天一的辩护律师说几句:1无罪辩护是他的权利。引述海淀检察官的说法:让人做无罪辩护天塌不下来。2未成年人受特殊保护,律师发声明要求大家遵守法律并无不当。3强调被害人为陪酒女并不是说陪酒女就可以强奸而是说陪酒女同意性行为的可能性更大;另外,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
微博热议:
@宦卿世界:清华大学法学院这位易先生做为“法律人”显然是在为李双江说话。辩护律师可以做无罪辩护。此案只能以罪罚相适应来讨论,因为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已有规定。以陪酒女愿意发生性关系的可能性来辩护便是法盲了。因为法律只对证据说话而不是对“可能性”说话。“可能性”只是“莫须有”而不是证据。
@FTD-TT:呵呵,请问危害大小是以什么标准来评价??强奸就是强奸,只要违背女方的意愿罪过都是一样的,跟女方职业无关,就你这种人还当博导?你教的好学生吗?
@一十一为王:完了,彻底完了,中国的教育怎么会走到牲畜一样的水平,人性甚至还不如畜性。
@包炬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在你心目中人是三六九等么,居然公然能说出此等歧视话语杨和平导演:完全是个法盲,幼稚,无知。就这样的人还混进清华当叫兽?这个国家怎么啦?!
@热情洋溢的老头:你太缺德了!
让社会回归正常 唐慧事件只是起点 - 南方都市报 社论2013-07-16
7月15日,“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劳教委案终审胜诉。
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判决中,唐慧的几个诉求都获得了支持。除了撤销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判决由永州市劳教委向唐慧支付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641.15元之外,关于唐慧要求永州劳教委向她书面道歉的诉讼请求,湖南省高院也并未否定,只是认定永州劳教委在二审庭审中已经当面向唐慧赔礼道歉,而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法律没有明文规定。
面对这样一个结果,唐慧的代理律师对媒体表示,“胜诉对唐慧来讲,真的十分重要。第一个她心情可以平静下来了,不再纠结于这个案子,我觉得她可以接受这种结果,是个比较欣慰的事情。她的整个家庭肯定也会松一口气。”而唐慧也发表了“要回到正常生活”的感言。
对于一个因未成年女儿被侵害而怒讨说法、后来又几度陷入与公权力冲突的母亲来说,“正常生活”曾经那么遥远。但阴云总要驱散,生活总要继续,在2006年最初案发至今的近七年时间里,唐慧及其家庭承受不可名状的痛苦的同时,也得到了公众巨大的支持,既能从这种支持中体会温暖和力量,而今又可以从一纸裁决中感受哪怕迟到的公平和正义,相信唐慧一家回归正常生活的步伐会越来越快。
相比于公民个体,社会向正常回归的努力则可能面临更多的考验。
在唐慧案尘埃落定的时候,一个最大的问号也许是:原本一起并不复杂的刑事案件,何以会经过长达七年的折腾,一审再审,中间又生出未成年人母亲被劳教的波澜?这在警示什么?
在唐慧诉永州劳教委案进入二审后,与先前唐慧得到一面倒的力挺不同,网上出现了质疑的声音。凡事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如果这些质疑者提供的论据不能被真正驳倒,那么公众对于整个唐慧事件也许会建立一种多维度的观察。比如未成年人悲剧中监护人的责任问题,比如唐慧在法院判决后提出的一些诉求是否于法有据,而表达这些诉求是否越过了法律等等。但在此之外,唐慧事件的核心要素仍然是清楚的:在解救女儿和立案过程中,当地公安机关涉嫌失职和渎职,而唐慧及其一家和公权力的不信任关系正是由此开始,当地官方动用劳教的武器显然又加剧了不信任。
众所周知,唐慧事件走到今天,舆论的推动力量举足轻重。此种语境下,当下质疑唐慧的声音尤显突兀和刺耳,甚至有人称之为“舆论抹黑”,然而我们为什么只能接受一个“伟大的母亲”而不能接受一个“有缺陷的母亲”?母亲之有缺陷又何损其伟大?单线条的思维运用于公民维权中,也许特具效用,因为经这种模式树立和塑造的,往往是完美无缺的标本。但事实证明,随着标本的世俗化,只会使不同群体的对垒和撕裂更加激烈,而且注定会损坏公民维权原有的力量。要规避这一点,欲使舆情回到理性的反应,来自官方的生硬指责只会适得其反。在唐慧事件中,如果当地官方一开始就对网络上流传的几名被告人拥有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等消息及时回应,在警方有无失职渎职行为乃至是否因唐慧接受媒体采访而被劳教等重大问题上开诚布公,一起普通的刑事案又何至于在众声喧哗的氛围中久拖不决,使社会资源受到巨大的损耗?
再沉重再艰难的一页终究要翻过去了。公民个人回归正常易,社会回归正常则要困难得多,因为在给了公民一个公道之后,接下来还有劳教制度存废、公权力如何谦卑自抑、怎样使理性舆情为社会紧张降温等待解的难题。唐慧事件或许还只是一个起点而已。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编辑:秦媛杰
.END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