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18 July 2013

强奸陪酒女危害小 - 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副教授易延友




















强奸危害性因身份而异?- 潇湘晨报 2013/7/17

清华教授为李某某案辩护惹争议,他认为“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小”

  本报记者丁蓉 长沙报道  李某某案又出新变故,针对李某某家人怀疑受害方是酒吧陪酒员的说法,受害人杨女士委托律师发布声明,称杨女士不接受对自己是“陪酒女”的质疑,而且昨日上午代理律师称不排除提起名誉侵权诉讼。

  对此,7月16日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易延友通过微博为李某某案的辩护律师进行辩护,其中一句“强奸陪酒女危害小”引起热议,微博称:“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

  该言论一出,立即引来上万网友争议。有网友评论,“不能将人分为三六九等”。还有法律业内人士分析,不能拿刑法犯罪构成理论来简单套女性的性权利。也有专业人士认为,强调受害者的职业而非犯罪的情境的确不妥,但舆论对易延友的观点也存在误读和夸大。

  针对网友质疑,易延友随后将言论最后一句修正为: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并在回复网友时称“顺着无知大众说话远比说出真理容易”。17日晚上7点,本报记者联系上易延友。电话里他的声音比较低沉,并表示,“我还是不回应吧,因为可能引起误解,越回应越糟糕。我会就此事写一篇长微博。”

  [专家分析]

  强奸良家妇女与强奸“小姐”性质一样

  刑事辩护律师张培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强奸陪酒女危害小”的表达是错误的,违反了人人平等的最基本法律原则。在强奸案件当中,就是一个施暴者与受害者,这才是同一个范畴的关系,不能把其他的因素添加进来。1984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明文规定:在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时,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 

  至于强奸“陪酒女”与良家妇女的量刑区分,不是因为两者的身份有异,而需要考虑到具体的犯罪情景。张培鸿举例说,比如说如果陪酒员为了得提成而拼命灌酒,喝酒者误认为陪酒员有性交易的意向,但实际上陪酒员没有此意向,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可能会影响到量刑,但不是易延友微博所说的因职业不同而带来的风险不同。

  伤害的大小难以根据职业来区分

  “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小”的言论,依据的是中国传统刑法学中的社会危害性理论,但社会危害性本身具有笼统、模糊、不确定性,也与“罪刑法定”的法律原则冲突。知名律师袁裕来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强奸的危害性应该根据个案中个人情况进行分析,比如说行为过程当中对某一个具体的人危害大还是小,不能笼统地说对良家妇女这个群体,就比陪酒员这个群体伤害要大。这种说法也是对于陪酒人员的职业歧视与不够尊重。

  如果“危害性”大小可以细分,按照逻辑,是不是还可以对受害者更进一步细分?张培鸿律师指出,法律区分的是成年或者不成年的,而不会对已婚未婚、处女非处女区分。不能仅凭一个女人是“小姐”或良家妇女,就判断她实质上强奸后受伤害的程度。

  也有观点认为,目前网络的批评存在一定的误读,媒体人士刘远举就认为,受害人过错与后果的责任分担有着关系,也影响着量刑,所以某种角度来看,易教授提到职业,或许是想说在特定职业场景下,某种职业身份的人会具有的一系列行为,而这种行为本身构成一定的过错,这构成了案件中的具体情节——易教授本想说的是情节,但是遗憾的是,在微博上却呈现出来的是笼统的针对一个职业身份。

  “陪酒女”说法可能对李某某有利

  微博认证为律师,知名评论员沈彬猜测,提出“陪酒女”的说法后,李某某的辩护人可以进一步提出李某某及其同伙要求“陪酒女”出台是嫖娼而非轮奸,这将提高检方的举证难度:因为证明强奸,只需证明发生性关系,女方不同意;而以嫖娼抗辩,则要排除更多的可能性。

  也确实有类似的案例。据媒体报道,2011年9月,南通某会所商人张某和朋友各自找了一名小姐陪酒,其间被害人主动拥抱、亲吻张某,并说喜欢张某。当张某提出欲与其发生性关系却遭拒。次日凌晨,张某将被害人带至某酒店,被害人反抗,张某还是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最终张某获有期徒刑3年6个月。强奸罪的起刑点是3年,显然对张某的处刑是从轻的,有理由认为法院是考虑到了受害者自身的不妥、不检点之处。

  李某某新聘律师全请辞?假的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  日前,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受害人代理律师田参军不久前发微博称:“据说,李某某的两位新聘律师全部请辞了。如若属实,多么遗憾!”

  据悉,案发之初,李某某的第一任代理律师袁诚惠因为“案情复杂,无法满足委托人的想法”而请辞;3月19日,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梦鸽的委托,指派该律师事务所薛振源律师担任李某某涉嫌强奸罪一案侦查阶段的辩护人,但双方于5月底解除合同,薛振源曾正面回应媒体,自称“有些原因不方便说,也不好说。”此后,冉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冉及京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枢接棒。

  7日下午,记者联系上王冉律师。王律师否认请辞,称“是谣言,没有这回事儿。”王冉表示,将继续担任李某某的代理律师,但至于是否继续坚持无罪辩护,目前仍不便透露。

  [他山之石]

  美国:“强奸盾牌条款”

  197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所谓“强奸盾牌条款”,即联邦证据规则第412条。根据该规定,有关受害人过去性行为方面的名声或评价的证据,一律不予采纳。不论其他法律有何规定,在某人被指控有强奸或者为强奸而侵害之行为的刑事案件中,关于所谓被害人过去性行为方面的证据,尽管不是涉及名声或评价的证据,同样也不能采用。

  英国:对性犯罪的指控更为容易

  英国2003年通过的《刑事司法法》,对性犯罪被害人的保护规定了更为具体的内容,肯定了对被害人性生活史的证据或者问题的限制。该规定实际上吸收了美国“强奸盾牌条款”的合理内核,使对性犯罪的指控变得更为容易。

  澳大利亚:直接涉及指控才可提问

  法律对盘问被害人性史有严格规定,只有当被害人以往的性生活史直接涉及到指控且根据特定案件的所有情况认为使用该证据是正当的,才允许就有关被害人以往的性生活史提问。




清华教授易延友就“强奸陪酒女危害较小”言论致歉 - 南都网 2013-07-17 19:04:53  

http://ndnews.oeeee.com/html/201307/17/84172.html

微博截图

  16日,一句“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将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易延友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随后,易延友更新微博修正自己的说法:“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对于网友铺天盖地般的批评和质疑,17日下午六点多,易延友在其微博公开道歉,称“本人昨日微博言论确实欠妥,对由此引起的消极影响深感不安,特向各方致歉!”

  【新闻回顾】

  7月16日下午1点,微博实名认证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易延友"的微博发文称:"替李天一的辩护律师说几句:无罪辩护是他的权利,引述海淀检察官的说法:让人做无罪辩护天塌不下来。未成年人受特殊保护,律师发声明要求大家遵守法律并无不当。强调被害人为陪酒女并不是说陪酒女就可以强奸,而是说陪酒女同意性行为的可能性更大;另外,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

  当日下午2点09分,易延友又发微博修正自己的说法:"关于最后一句,修正如下: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

  该系列微博被总结为"清华大学教授认为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社会危害大"在网上疯狂传播,引起了大量网友质疑和学者们的激烈争论。

微博截图

  7月16日下午3点37分,易延友再发表一条微博回应称:"看了一下评论,不堪入目。网络就是网络,不能奢望可以成为理性对话的公共平台。"

  截至7月17日下午1点左右,易延友的该系列微博转发和评论均已接近10万。在新浪微博上,"易延友"成为微博最热门话题,相关微博达40多万条

  7月17日下午,《法制日报》记者一直通过微博私信联系易延友,但均未获得回应。到下午两点左右,记者再次查看易延友的微博时发现,他的上述3条微博均已被删除。

  除了删除微博外,易延友再未通过微博对此前言论进行过回应,其最后一条微博停留在7月14日。

  与此同时,另一条关于易延友的微博开始在网上受到广泛转发。这条由网友"女人犀利眼2"发布的微博称:"清华大学副教授,在其微博力挺李天一时表示: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言一出,立即引来网友热议,随即,针对网友质疑,这位副教授在校一周记者会上表示:网络是暴民的天堂,必要时,国家可以断网。"

  截至下午5点40分,经记者初步统计,该内容微博已被转发了5000余次。

  《法制日报》记者查阅清华大学法学院网站信息证实,易延友的身份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

  下午5点,记者辗转获得易延友的手机,在拨打电话无人接听后,通过短信表达了采访意愿。易延友随后回复记者:"断网的话我没有说过,是谣言。其他暂不接受采访。"

  下午6点42分,易延友在微博上发表一则《致歉声明》:本人昨日微博言论确实欠妥,对由此引起的消极影响深感不安,特向各方致歉!

  相关链接:

  李天一案受害人回应陪酒质疑:性的权利不可侵

  针对媒体报道李某某轮奸案,李家人对涉案女子是否为酒吧陪酒员产生疑问一事,受害人杨女士昨天委托律师发布声明,称杨女士不接受对自己是“陪酒女”的质疑,而且任何女人都享有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声明还称双方律师均已办理查阅案卷的手续。【详细】

  李天一方质疑原告系陪酒女 要求无罪辩护

  李某某因涉强奸案被公诉,其代理律师可谓一波三折——先是两任律师辞掉委托关系,后是新的代理律师声称将做无罪辩护。【详细】

来源:南都网综合  作者:编辑:许婷



被指携妻公务游 院长称为省翻译费 2013-07-18 02:32:42  新京报 

昨日,有读者向本报提供了两张发票照片,发票上分别有手写“袁院长来成都住宿、招待”等字样,其中住宿发票上付款单位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读者供图

  中国教科院院长袁振国称网曝行程单未采纳;妻子未用教科院经费;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 “教科院院长被指携妻‘公务出国游’”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刘珍妮)针对网曝“教科院院长携妻‘公务出国游’行程单”一事,昨日,中国教科院院长袁振国回应称,行程单系旅行社曾给出的方案,实际考察时未采纳;妻子随团出访,未使用教科院经费,同行是为“节省一位翻译开支”。

  教育部新闻办表示,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7月15日,有网友曝光一张航班信息及行程单,称教科院院长袁振国等人借赴阿根廷、巴西考察之名旅游,考察团中还有袁振国的妻子窦某。(本报昨日报道)

  称文化考察参观自费

  昨日,袁振国发短信回应称,网上流传的帖子与事实不符,“行程单我也是第一次看到,经了解是旅行社曾经做过的一个方案,根本没有采纳。”他称,中国教科院有规定,对出国访问中有关文化考察参观的费用一律自费,而且一直严格执行。

  袁振国承认其妻与教科院访问团同行,但他表示,访问经费与教科院经费无关,他们各有各的出访任务,各自根据外事规定办理出访手续,“同行是为了节省一位翻译开支,我妻子是英语教授。”袁振国称,他们已经提请纪委部门进行审计。

  网友要求晒自费凭证

  袁振国做出回应后,引发网友一系列质疑:出国考察为何让旅行社出方案,到底是考察还是旅游?各自出访任务不同,节省翻译开支从何说起?

  网友“有靠山的妖精”认为,袁振国不如将文化考察自费的凭证“晒”出来,“这比解释有用得多。”

  根据新华社报道,针对网曝行程单上袁振国乘坐国际公务舱的航班信息,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算了一笔账,整个花费可能达数十万元。

  昨日,教育部新闻办表示,此事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但未明示调查由何部门开展。

  ■ 相关新闻

  教科院再被曝“住宿费超标”

  一张9000余元餐饮发票上写“袁院长来成都招待”,3000余元住宿发票付款单位为教科院;袁振国否认用餐费

  新京报讯 (记者刘珍妮)昨日,继网友曝出“教科院院长携妻‘公务出国游’行程单”后,有读者向本报提供了两张今年4月份的发票照片:9952元餐饮发票及3864元住宿发票。照片显示,两张发票上有手写“袁院长来成都住宿、招待”等字样,其中住宿发票上付款单位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对此,院长袁振国表示,其未在该饭店吃过饭,对餐费发票不知情,正在了解发票上的留字。

  9千元发票写“招待袁院长”

  提供照片的读者称,他并非教科院人员,照片是其认识的一名教科院职工发给他的,“那名职工说,教科院在四川设立了一个教育基地,发票应该是袁振国等人去那出差时开的。”

  照片显示,发票由成都青羊区的两家酒店开出,时间分别为今年4月13日和14日,分别为9952元的餐饮费用及3864元的住宿费用,其中住宿发票的付款单位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餐饮发票上“付款单位”一栏为空。

  两张发票旁均有手写的黑色字迹。其中,餐饮发票上写有“袁院长来成都招待”,住宿发票上则写着“袁院长来成都住宿”,两段手写文字后均有李×恩的落款。

  据中国教科院官方网站显示,2012年,成都青羊区借助中国教科院实验区的平台,建立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和监测体系,李×恩为教科院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也是教科院驻青羊实验区专家成员。

  酒店称袁振国曾入住2天

  昨日,发票上显示的两家酒店均承认发票由他们开出。

  开具住宿发票的该五星级酒店证实,3864元的住宿费是两名房客两天的费用总价,其中一人登记名字为袁振国,曾于4月13日、14日两天入住他们酒店,“第一天入住普通间,费用为1012元,第二天改换至行政套房,费用为1725元。”该酒店工作人员称,另一名叫李×强的先生于14日入住豪华房,房价为1127元。

  据教科院官网显示,中国教科院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办公室主任名为李×强。

  昨日,开具9千余元餐饮发票的会馆酒店表示,账目已经入库,没有餐饮明细。对于发票上付款单位空白一事,该人员称“发票上写的谁付款就是谁”。

  院长回应称对发票不知情

  “光住宿费就3000多元,这和中央的八项规定中的‘勤俭节约’要求严重不符。”爆料读者认为,教科院人员的住宿费用超标。

  据2007年财政部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公务人员出差主要以各地区、各单位的内部宾馆、招待所为主。内部宾馆、招待所接待条件不具备的,一般应住宿在社会上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的宾馆、饭店。出差人员暂时按照副部长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

  教科院一名职工表示,中国教科院为司局级事业单位,教科院院长应为局级干部。

  昨日,对于两张发票上的内容,教科院院长袁振国短信回应称,对于餐费发票不知情,“我也没有在那个饭店吃过饭。”他表示,他们正在了解发票上“是谁写的字”。

  声 音

  @白开水小de儿:最好的回应就是晒出采纳的行程单和自费发票。如果每个公务人员的一言一行都会纳入公众监督的渠道,我相信他们执行公务时的衣食住行都会谨慎按照规定办事。

  @阳甲乙丙丁:这是一种进步,比起不回应进步了很多,无论是对与错,积极的回应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其所在单位负责,也是对质疑的网友负责,但所有的人可以对回应的内容真实性提出质疑。所谓水落石出,只要是认真透明,一定可以让社会进步。

相关报道:

公务出国院长何不和盘托出细节?




美媒:澳门大学将迁到珠海“自治”  环球时报   东方早报 2013-07-17 14:34

尽管许多学术机构希望进入中国大陆,澳门大学的举措无疑更彻底:放弃目前的校园,整体搬迁至珠海。

  尽管许多学术机构希望进入中国大陆,澳门大学的举措无疑更彻底:放弃目前的校园,整体搬迁至珠海。

  这意味着将有1万名学生和教职员工、65万册书籍及300个实验室需要搬迁。但更令人惊讶的是,新校区将受澳门法律而非内地法律管辖——尽管其地理位置在内地。与香港类似,澳门于上世纪90年代回归中国,实施半自治管理。两个城市拥有自己的货币、护照和边检及不受审查的网络接入自由。

  占地约1平方公里的新校区仍在建设中。今年9月澳大新校区将“移交”澳门政府管理。大部分学生将来自澳门,他们将通过地下隧道进入新校区,无需接受通常的入境检查。混凝土围墙会把校区与内地其他地区分隔开,这也是该校区拥有自己的消防站和警察局的原因之一。校园内将提供互联网服务,包括3800个Wifi热点,且无需受到中国“防火墙”限制。

  专家表示,中国在网络审查方面曾有过特例,如北京奥运会期间。但将一片领土交给另一个司法体系管辖尚无先例。澳大法学院副教授戈奇·奥丁霍称这种情况“奇妙”,“这片土地法律上并非澳门的延伸,在实践中却是如此。若发生犯罪,澳门法律将适用,并由澳门法院来裁决。”

  澳门为新校区50年的租约支付了约1.5亿美元。租约于2049年到期——赋予澳门半自治权的“一国两制”协议也将于同年到期。

  尽管存在官僚体制障碍和对学术自由的担忧,许多海外大学对进入中国市场一直颇感兴趣。香港的大学也在向深圳和珠海扩展,吸引力显而易见:港澳地产价格飙升,邻近的广东地价相对低廉。地方政府希望在缺少大学或根本没大学的地区引入高校,已为此提供资金及慷慨的土地使用协议。澳大新校区面积是老校区的近20倍。校长赵伟说,搬到新校区后,学生们可在校园内生活、吃饭、运动,享受完整的大学生活。

  香港大学跨境法律关系问题专家傅华伶(音)说:“粤港澳之间的融合度将得到进一步提高……上世纪80年代,深圳是经济试验区。如今,则是政府治理试验区。”傅表示,跨境合作办学可被视为“好消息”,但同样可能是“棘手问题”。或许直到某所大学面临政治敏感性问题时,这种关系才会受到考验。

录入编辑:张珺



交大证实“吃七分饱”真能长寿  早报记者 俞立严 韩晓蓉 实习生 奉泽明   发表于2013-07-17 08:27

沪上科研人员在小鼠模型全生命周期的实验中,给小鼠分别饲喂低脂和高脂饲料,而每种饲喂背景又分为自由取食、30%节食(七成饱)和自由采食加自愿运动三组。

■ 《自然通讯》发表中国团队研究成果:节食能增加小鼠肠道益菌

  沪上科研人员在小鼠模型全生命周期的实验中,给小鼠分别饲喂低脂和高脂饲料,而每种饲喂背景又分为自由取食、30%节食(七成饱)和自由采食加自愿运动三组。

  寿命最长并且在中年时期代谢指标最为健康的是低脂节食组的小鼠,其寿命中位数比低脂自由取食组小鼠增加了20%,而比起健康状况最差、寿命最短的高脂自由取食组小鼠则足足增加了50%。

  少吃点=活久点,这个等式也许是成立的。昨晚,国际著名科学刊物《自然通讯》(Nature Communications)在线发表了上海交大赵立平教授团队与中科院营养科学研究所刘勇团队、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中心赵国屏团队等的合作成果。该成果显示热量限制能促进肠道益菌的生长,从而令小鼠增加寿命,这对于在人群中开展节食的膳食干预提供了很好借鉴。

  此次发表在《自然通讯》上的论文题目是《终身节食对小鼠肠道菌群结构的影响》。沪上科研人员在小鼠模型全生命周期的实验中,给小鼠分别饲喂低脂和高脂饲料,而每种饲喂背景又分为自由取食、30%节食(七成饱)和自由采食加自愿运动三组。

  实验表明,小鼠的肠道菌群与年龄是相关的,所有动物老年时期的肠道菌群都相对中年时期发生了巨大变化。

  但是,在中年时期,小鼠的肠道菌群则主要受到饮食影响。其中低脂节食组动物的肠道菌群与其他动物有着显著不同,而高脂节食动物的菌群相对高脂自由取食组也发生了一定变化。

  另外,运动对肠道菌群的影响却并不显著。从动物生理指标看,寿命最长并且在中年时期代谢指标(体重、体脂、血脂、糖耐受等)最为健康的是低脂节食组的小鼠,其寿命中位数比低脂自由取食组小鼠增加了20%,而比起健康状况最差、寿命最短的高脂自由取食组小鼠则足足增加了50%。

  实验表明,减少高脂饲料的摄入,能够使小鼠寿命有显著增加,达到与低脂自由取食和低脂运动组动物寿命相近的效果。而运动只在高脂饲喂背景下有一定延长寿命的作用,在低脂饲料动物中没有显著影响。

  实验结果说明,高脂饮食引起的肥胖及相关的代谢性疾病与衰老和寿命缩短有很大关系,而节食对于肠道菌群的调节能够改善代谢指标,延长寿命。

  不仅如此,赵立平团队还通过相关分析,在两种不同的饮食背景下找出了与寿命呈正相关和负相关的肠道菌群的特定类群。在与寿命正相关的细菌类群中,有很多是已经证实的有益菌,比如在低脂饲料中与寿命正相关的乳酸杆菌就具有抗病菌定植、保护肠屏障及抗炎等作用。而与寿命负相关的细菌类群中,则有许多可能与疾病发生相关的潜在病原菌。

  沪上科研人员总结发现,节食增加与寿命正相关的细菌,而减少与寿命负相关的细菌,能够减少进入血液的肠道菌群产生的抗原量,从而改善了与肥胖等代谢性疾病密切相关的炎症反应,这很可能是节食延长寿命、延缓衰老作用机制的重要环节。

  赵立平教授介绍,俗语常说“饭吃七分饱”,这是中医传统的养生法则,从现代科学的角度看,是十分正确的。虽然上述研究的对象是小鼠,但对于在人群中开展节食的膳食干预提供了很好借鉴。当今社会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与衰老相关的代谢性疾病严重影响中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成为社会经济的严重负担。在人群中开展以肠道菌群为靶点的膳食干预,对于预防和缓解代谢性疾病的发生发展,减少老年性疾病将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

录入编辑:薛冬霞

.END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