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風波 姜建清企硬不埋單 - 星島日報 2014-01-25 00:03:30
姜建清昨日以強硬態度表明不會為「誠至金開1號」找數。
內地理財產品中誠信託即將於下周二到期兌付的風波,昨日峰迴路轉!市場早前傳出中誠信、工行(1398)及當地政府將會一起解決事件,惟工行董事長姜建清昨日以強硬態度表明「唔會找數」,指工行並不負有必然責任,呼籲投資者應以此為鑒,購買理財產品時,須明確了解相關風險。然而,有投資中誠信「誠至金開1號」投資者告訴本報,姜建清解釋不可接受,產品本身屬違規操作,強調「不會這樣放棄」。
昨日有報道指誠至金開1號理財產品,有可能由中誠信的大股東,即人保接手解決。
姜建清出席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表示 ,工行對「誠至金開1號」並無必然責任,亦不會向投資者提供兌付金額。姜建清表示,這一事件是教育投資者、信託公司和工行非常好的機會,未來若投資者購了財富管理產品或其他產品,他們必須清楚的了解相關風險。
路透社昨引述工行上海分行相關負責人指出,將於本月28日前,向投資者公布誠至金開1號的具體處理方案。姜建清強調,「工行絕沒有推卸責任,要求投資者去找中誠信託,由他們完成剛性兌付。在這點上,工行是負責的」。
不過,有投資者透露,工行私人銀行於2011年建議投資前,並未向他們闡述投資風險;相關資料顯示,山西振富集團有100億元(人民幣,下同)財產已交予工行抵押。
內地媒體引述中誠信託調查表示,振富集團實際欠債29億元,當中包括高利貸資金;若加上中誠信託的30億元募資,振富目前負債逾59億元。
投資者又指出,工行私人銀行於購買時並未出示任何相關合約,正式合約書須於匯款2周後,才到達投資者手中。投資者補充,當時於佛山分行購入該產品;匯款前,工行要求投資者在部分合約上簽署姓名,且不要填寫日期;不過,正式的合約書上則顯示,合同於「2011年1月28日再北京東城區簽署」。
投資者強調,該理財產品本身涉及違規操作,不會輕易放棄維權運動。他又透露,有消息人士昨日建議他們將「誠至金開1號」的資金轉移至其他理財產品,並延長投資年期;但「我們不願意這樣做」;若月尾仍未能解決事件,將組織其他投資者上訪北京。
東方證券研究員金麟表示,若工行在投資前已向投資者說明投資風險,是次兌付可不必負上剛性責任;若存在誤導成分,建議投資者先行諮詢律師。標準普爾指出,若「誠至金開1號」不能如期償還款項,將對內地銀行構成重要考驗。
中誠信托“誠至金開1號”設計被指先天不足 - 2014年01月24日 08:35:27 來源: 四川在線
中誠信托旗下30多億的誠至金開1號集合信托計劃違約一事仍舊撲朔迷離,雖然有傳聞當地政府可能會出面兜底或由某保險公司接手,但此事件的發生,其實處處都顯示出中國契約精神的缺失,相當荒唐。
首先,這款信托理財產品從一開始設計就先天不足,而工商銀行且居然能過關出售,匪夷所思。我們可以看看誠至金開1號之所以無法兌現的原因,一個重要的節點是 “作為這只信托產品擔保品的兩家主要煤礦仍未能從山西省政府獲得採礦證”。在發售產品之初,作為擔保的煤礦根本沒取得採礦證,完全就是空中樓閣,八字沒一撇,而這樣的信托產品居然可以層層過關,難道相關部門沒有責任?
其次,就算信托產品的發售主體山西振富集團董事長因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捕,但還有中誠信托、工商銀行這些發售產業鏈的企業,賣產品的時候大家都使勁吆喝,出了事全部推諉,這肯定不合適。投資者是在工商銀行買的產品,是你中誠信托發售的,他們是沒辦法去仔細核實振富集團的資產究竟好不好的,你承諾了收益率,又天花亂墜地鼓吹投資者去買,還從中收了手續費,該負什麼責就負什麼責,推過來推過去算什麼?
第三,就是要各打五十大板了,這個板子還得打到投資者身上。在理財產品市場,信托類產品本身就是不保底的具有較高風險理財產品,購買者在購買之初都要經過風險測試,簽訂明文規定好了 “本金可能損失”的合同,現在銀行發售的資金票據類理財產品都不敢說保底,信托類的誰敢打包票?一旦真的遭遇不可逆轉或不可測因素,也只能是自己認了,這就是 “買者自負”。這和股市炒股是一個道理,試問哪個股民虧了敢去找政府兜底?
信托類產品違約,應該是市場的一個正常現象,既然是投資,就不可能百分之百成功,這不符合經濟規律,美國也有債務違約,人家也沒有驚天動地大動幹戈。但在中國,為什麼一個信托類產品違約會引發如此大的動靜?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因為在中國很多東西是剛性的,沒有任何回旋的余地,比如經濟必須是增長又增長的,像日本美國那樣出現負數是不可能的。這樣根深蒂固的思維,就是什麼東西都是必須成功的,在中國就沒有失敗的東西。既然如此,你這個信托產品就不能失敗,憑什麼大家都成功就我失敗呀?
于是,中誠信托就成了典型,出問題不是先自己問責,而是 “你他有責”或者一哭二鬧三上吊,管你簽沒簽字,要錢沒有要命有條,看你怎麼辦?
作者:劉柯 (來源:《金融投資報》)
标普称诚至金开1号终将破产 中诚信托或成埋单者 2014-01-24 19:40:52 大公财经
标普今日发表报告称,倾向于认为“诚至金开1号”将难逃破产命运。在回答投资者提问时,标普表示倾向于认为“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产品将最终破产,但其也承认目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大公财经1月24日综合消息 标普今日发表报告称,倾向于认为“诚至金开1号”将难逃破产命运。相关投资者很可能要为此买单,而中诚信托将成为最大承担者。
在回答投资者提问时,标普表示倾向于认为“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产品将最终破产,但其也承认目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当地政府的新举措又增加了中诚信托转卖信托资产的可能性。
对于各界最为关心的“谁来为损失买单”,普报告显示,在此次事件中,中诚信托因为面临投资者重大损失不愿意承担赔偿,地方政府也因一个煤矿公司的破产并不会对地方经济产生重大影响而不愿出手,这就导致了投资者面临尴尬境地,很可能要为此自掏腰包。
标普预计,最终相关投资者将要为投资损失兜底,其中中诚信托或将成为最大承担者。至于作为业务中介方的工商银行,报告显示:“除非法院判决,工商银行绝不会为此负责。但这不意味着工商银行可以完全置身事外。银行可能为给信托公司提供另外的业务来补偿对方的损失。”
姜建清:工行不补偿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投资者
中国工商银行董事长姜建清周四称,该行不会向购买了这家银行所出售的一种基金产品并蒙受了相关损失的投资者提供补偿。
姜建清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接受CNBC采访时表示,投资者应以此为戒,了解金融市场上的“道德风险”。他表示:“中国工商银行不会刚性地向投资者提供补偿,我们并不负有那种刚性责任。”他还说道:“我认为,就教育投资者了解信托公司和工商银行而言,这一事件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姜建清还补充道,在未来,如果客户购买了财富管理产品或其他产品,那么他们就必须明确地了解相关风险。
在姜建清发表上述言论以前,市场在过去几个星期的时间里一直都在猜测,中国工商银行将被迫向投资者作出补偿,而与此相关的报道经常都是自相矛盾的。
据路透社在1月15日报道称,由于有传闻称中国工商银行将必须向对其高收益产品进行投资的客户提供大约4.96亿美元的补偿,因此该行股价已有所下跌。报道称,这种基金产品是由中诚信托发行的,并由中国工商银行负责销售,其到期日为1月31日。路透社表示,这一信托产品向非上市煤炭公司山西振富能源集团提供了贷款,而该集团的副董事长随后已被逮捕,原因是他在没有银行许可的情况下接受了存款。
姜建清周四向CNBC表示,中国工商银行将对所有合作伙伴进行审查,包括展开背景调查等。他指出:“在未来,信托公司必须更好地承担管理自身产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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