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政府對許志永之手段 - 長平 蘋果日報 2014年01月27日
昨日,北京第一中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大陸維權律師許志永四年有期徒刑。美聯社
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以來,「依法維權」成為公民抗爭的一個主要策略。它是假設當局「依法治國」的口號是當真或者部份當真的,當局制訂的法律條文基本上都會執行,哪怕為了維護自己的面子也會盡量執行,抗爭者從遵從法律、維護法治的立場維護自己的權利。通過對法律的強調,它把自己和過去的喊冤、鬧事或造反區分開來。
2003年孫志剛事件中,許志永、滕彪和俞江三位法學博士上書全國人大,要求審查違背憲法的收容遣送制度,走入公眾視野。後來該制度得以廢除。自此以後,許志永以促進法治、依法維權為己任。對法律的遵從使他和眾多依法維權人士一樣,顯得溫和而理性。加上他穩重含蓄的個性,在很多人的印象中他是一介書生。
但是他是維權人士中最有政治理想的人,把促進中國建立憲政作為自己的終極目標。因此,在當局眼中,他是一個政治人物,威脅到政黨的統治地位。他揭露「黑監獄」、組織上訪者、呼籲官員公開財產及教育平權,也實質性地影響到現有統治秩序。他自己也意識到這一點,曾經表示做好了坐牢的準備。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名判處許志永四年徒刑。從該法院在網站公佈判決書上,讀不出任何真正擾亂了公共場所秩序的證據。他的確組織或者參與了街頭呼籲的行動,但是沒有個人或者機構證明哪怕只是被打攪了。本來,公開抗議就意味着有人被打攪,更意味着相關的政府機構的工作秩序需要被「擾亂」,這是抗議本身包含的公民權利,也是政府官員的工作內容。但是,在中國,街頭抗議連打攪的效果都很難達到。從心理上說,不靠選票的官員不會在乎民眾的言行。從行動上看,無論你怎麼喊破嗓子,他們連敷衍一下的回應都不用做,完全可以緊閉門窗視若無睹,甚至乾脆離開辦公室回家睡覺。
也就是說,哪怕最狹義地理解法律,許志永也沒有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街頭抗議是一種言論表達。他犯的實際上是言論和思想罪。習近平上台以來,當局自以為聰明地,更多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而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打壓言論和思想自由,實際上是更多地不在乎自打耳光,粗鄙暴虐,連愚民的耐心都沒有了。
就在宣判許志永的前一天,當局公佈了對維族學者伊力哈木.土赫提的「罪行」。烏魯木齊市公安局發表聲明,指他與東突厥斯坦組織骨幹勾連,利用互聯網鼓吹新疆獨立,並派員出境參加分裂活動,形成了分裂犯罪團夥。儘管在微博上不能搜索「伊力哈木」,這條消息卻被官媒廣泛傳播。跟許志永案不同,當局對伊力哈木的指控是老路子。從網民評論中,我們可以看到這一套仍然很有效果,很多人堅持認為無論如何,分裂都罪不可恕。
中共通過系統性地教育,把對「分裂活動」(針對批評少數民族政策)和「顛覆政權」(針對批評漢人政策)的污名化深入人心。只要打上這兩個烙印,很多民眾都會厭恨和躲避,哪怕同情者也往往認為被打壓者言行過激。對許志永案的評論差不多被完全遮罩,因為就連被深度洗腦的民眾可能也想不明白,要求官員財產公開、教育平權到底犯了甚麼罪?他們已經抬起來準備為習近平「壯士斷腕」的反腐決心叫好的雙臂,大概又有些疑惑地放下了。
無論是從許志永、趙常青、侯欣等維權公民的案件,還是從新成立的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我們都會發現,在打壓異議人士、收緊言論和思想自由方面,自「文革」以後,算屬本屆政府最不在乎民眾感受,而且把粗鄙暴虐當作樹立權威的一種策略。
長平
把良心送上被告席的荒謬國度 - 盧峯 蘋果日報 2014年01月27日
中國大陸的人權狀況何時才能擺脫沒有最壞只有更壞的悲劇?中國大陸的社會狀況何時才能改變沒有最黑暗只有更黑暗的夢魘?
一個又一個本着良知的呼喚為人民權利發聲,為公義民主挺身而出的人被送上被告席,然後被羅織荒謬絕倫的罪名,然後被送進苦寒的監獄。這些良心犯被迫噤聲,被迫跟家人友好別離,為的是讓當權者耳根清靜,為的是要確保十三億民眾都是順民。試想想為追究有毒奶粉四處奔走的趙連海,為受害BB家長請命的趙連海有甚麼錯,有甚麼罪!偏偏當權者卻受不了,硬生生的把一個尋釁滋事罪加在他頭上,把他關進監獄,出獄後還施以各種壓力逼他封嘴,令毒奶粉醜聞不了了之。趙連海被送上被告席受審時,真正被審的不僅是他個人,還有中國社會的良心。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八九民運期間盡力斡旋希望和平解決事件的作家劉曉波年來一再撰文呼籲中國政府尊重憲法,落實公民權利及自由,推動政治改革。這有甚麼錯、有甚麼罪!偏偏北京當權者視他為洪水猛獸,視不同意見為十惡不赦之罪,硬要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加到他頭上,強行把他關進東北苦寒牢獄,還要把他那無辜、無罪的妻子劉霞軟禁,不讓她自由活動,彷彿封建時代株連家人的做法重現。諾貝爾和平獎禮台上那一張空凳不單是為劉曉波準備,也證明了中國社會的人權、自由狀況!
到昨天,北京法院被告席出現另一個必須好好記住的名字──許志永。許志永是內地著名維權律師,近幾年來一直要求中國政府公開官員財產以杜絕貪腐,又為大城市的外來居民、民工子女爭取受教育權利,希望中國政府能按憲法保障公民的權利。這有甚麼錯、有甚麼罪呢!可是,北京當權者就是連正當的訴求都聽不進去,連自己的憲法都不敢正視,把任何不中聽的話都視作威脅,要消滅之而後快。就是基於這份虛怯與蠻不講理,許志永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送上被告席,昨天被判監四年,他不但無法跟家人團聚過年,連新生孩子也未能見上一面。為甚麼中國的良心總要被送上被告席,總要受摧殘折磨?
也許,北京當權者相信,專政的鐵拳可以把所有的異見壓下;也許,北京當權者相信,數千億元的維穩費加上嚴刑峻法可以保住社會安定沒有異聲;也許,北京當權者相信關押良心犯可以把中國社會良心輾碎,可以令政權一代一代由他們牢牢掌控。只是,當權者的算盤是打不響的,甚至會弄巧反拙。趙連海、許志永不過是普通老百姓,他們挺身而出為公義、自由發聲是基於良知與正義感,是因為當權者的做法太荒謬及欺人太甚。而在專權體制不變,幹部高官不把人民放在眼內的情況下,禍國殃民的弊政只會越來越多,侵害人民權利自由的事只會越來越嚴重,最終將會逼出一個又一個趙連海,一個又一個許志永。退一步來說,扼殺社會的良知,摧殘社會的進步力量換來的是更大的麻木與不信任,換來的是更多爾虞我詐不擇手段搵快錢,換來的是社會失去內聚力,大家都心懷戒懼陰謀。像這樣的社會只會越來越不穩定,越來越像一盤散沙。
許志永本來想在宣判前作最後陳詞,希望留個紀錄,但當權者連這個基本權利也扼殺了,大概是怕這篇擲地有聲的陳詞令自己汗顏。最後陳詞中有這幾句話:「權貴們早已把財富和子女轉移到國外,他們不在乎弱者遭遇不幸和苦難,不在乎中國的未來,可我們在乎,必須有人在乎。和平改革和民主憲政之路是中華民族唯一通往美好未來的道路。一個世紀以前我們錯過了,今天我們不能再錯過。」
北京當權者或許能把許志永關進大牢,但他的呼聲,他的陳詞是不會就此湮沒的!
盧峯
詮釋社群與集體胡說 - 端木少華 蘋果日報 2014年01月27日
譚惠珠、王振民、梁愛詩等人近期紛紛對特首普選進行詮釋,為「機構提名」護法。設計圖片
政改諮詢,由各種新聞報道、評論和廣告話語看,將是一場如火如荼的攻防戰。不到2014年底,鹿死誰手,恐怕難說。目前的迹象是,在意見的自由市場裏,百家爭鳴,群魔更是亂舞;百花齊放,野草更是叢生。香港何去何從,真是千萬難。
香港是個自由社會,言論多元是最具體的表徵,從左到右,政治光譜良莠不齊,不用瞠目咂舌,否則一國兩制不過是空談。論民主,特區頂多還在摸索階段,除了小圈子的象徵性選舉,沒有誰曾經體驗一人一票的普選操作。有自由,沒民主,這是香港社會關係緊張的最大原因:除了上街示威,人民沒有參與政治決策的仲裁機會。
自由和民主既是手段,更是目的,兩者不相互牴觸。在法治(rule of law)基礎下,政府運作只在確保任何個人的偏好與生活形態的追求,於合理競爭過程中都有實現的可能,而非偏執一方。從港督到特首,香港出現精英統治的局面,並非是摸石子過河的實用問題,而是殖民與特區政府造成「公無渡河」的結構難題;「公竟渡河」,自然是悲劇,也徒然讓別有企圖的人振振有詞,以集體利益壓制個人意志。
香港既然缺乏普選經驗,各種選舉機制就有了試驗的可能。從官方到民間,由專家到販夫走卒,只要有發言機會和場地,誰都可大放厥詞。一個錯誤的普遍設定是,再差的機制(如篩選)總比沒有選舉好得多,港人不應妄自菲薄,更不該寧為玉碎不為瓦全。也就是說,先求有,再求好,其他的不妨從長計議。這是兩害相權取其輕的詭辯,蓄意淡化背後更大的禍害:國家機器力量的無理擴張。
有關未來政治生活的安排,港人面對的其實是一個公平競爭(候選人自由參選)或集體決定(提名委員會篩選)的抉擇。不管正反,目前提出的選舉模式都是抽象的藍圖,好壞還有待實證。2017年的行政長官普選能「民主」到甚麽程度,不但是一國兩制的終極檢驗,更是民主與集權的分野。政改諮商啟動後,不論個人或組織,許多詮釋社群(communities of interpretation)遂極盡不同途徑,為特定目的搖旗吶喊。
詮釋社群並非一套嚴謹的理論,而是一個描述性的概念。美國學者 Edward Said 在1981年出版《Covering Islam》,分析政府、學術和商業等專家透過新聞媒體決定一般人如何看世界。他以整章的篇幅,探討詮釋社群怎樣建構伊斯蘭教獨特的形象,並追究源起和影響。「伊斯蘭教」是個制度,換成「普選」制度,他的論點照樣說得過去。
Said 認為,沒有人能夠直接與真理或真實接觸,我們生活在人所製造的世界中,無論「伊斯蘭教」或「國家」,都是一種約定俗成的歷史詮釋,經由人的信仰與行為,這些東西被賦予某種特性或意義(如愛港愛國)。詮釋固然出自個人,更多時候來自別人,尤其是記者和專家,後者便組成無形的詮釋社群,為社會現實和現象圈點加註。
詮釋不是事實,也未必是對事實的二手報道,而是某種框架。詮釋算是一種聲音,在自由社會裏,詮釋社群的出現不可避免,毋寧可取。一旦詮釋社群基於既有要求,特別是意識形態的設計,把概念或操作形塑成專斷的僵化面貌,就是集體胡說了。在集權國家,集體胡說(如黨意即民意)與集體思維(groupthink)是一體兩面,容不下獨立自主的空谷足音。
香港行政長官2017年普選還有三年時間,詮釋社群即使不是傾巢而出,也如過江之鯽,眾聲喧嘩。不幸的是,由中央到地方,從官員到專家,一些詮釋社群已出現集體胡說的焦躁傾向。前《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有關「機構提名」符合法治和「精英政治」等同資本主義的詮釋,或許是集體胡說的典型。
王振民對資本主義和民主普選的理解不但離譜,還大言不慚。資本主義和民主普選都是19世紀自由主義的延伸,根本精髓是,個人在經濟和意見的自由市場裏,可以進退自如(不必他人許可),並公平合理競爭(輸贏後果難料),亦即個人的生活價值與目的不受制於別人目的和價值的約束(如黨員或政治精英優先考慮)。這不是自私或自我膨脹,而是人所以為人的起碼尊嚴。
如果功能組別擁有提名權力,只有被機構接受的人才可參選,候選人的同質性勢必相當高(建制派或非泛民派),普選的結果也就大致可以預測。反正篩選過的人換湯不換藥,事後的選民一人一票無疑失去實質意義,無關民主,更與維護資本主義的運作不相干,倒是保障了既得利益(提名資格與參選條件)。
路標不是馬路,條條道路通羅馬。在特首選舉中,政府的職責在樹立公平競爭與自由選擇的普選方向,而非限制選民走哪條路去投票,甚至如何走路。狗嘴長不出象牙,那些從來不曾經驗自由民主生活為何物的人也一樣,集體胡說除了掩飾了集體無知外,更透露集體霸道的傲慢。
端木少華
《明報》的精神分裂 - 阮穎嫻 蘋果日報 2014年01月27日
1月20日,李慧玲、陳惜姿、吳志森、卉芸四人在《明報》副刊專欄齊齊開天窗,抗議抽稿事件。資料圖片
近日《明報》幾個專欄作者同日開天窗,抗議明報抽稿,一整版有四個大洞。《明報》淪陷之所以叫人惋惜,是因為不忍見其「公信第一」的金漆招牌黯然失色,多少知識分子的風骨伴隨金漆一併掉落。《明報》記者曾身犯險境調查豆腐渣工程、報道唐梁僭建、湯顯明貪腐等新聞。如今眼見一眾記者長年累月打下的江山即將煙消雲散,不禁令人嘆息。
香港傳媒正在淪陷是不爭事實。大部份傳媒控制權已集中在與中國關係密切的商家手中。香港記者協會2007年的調查顯示,近六成受訪新聞工作者認為業界的自我審查較九七嚴重,三成承認在過去十二個月曾進行自我審查,四成表示同事或上司有自我審查,當中包括淡化中央政府的負面消息、敏感消息及與傳媒老闆利益相關的負面消息。
《明報》的變化也早有端倪。在反高鐵事件上,社評贊成政府方案,但港聞版大幅報道反高鐵運動的波瀾壯闊,又肯定運動對社會的貢獻。李柱銘批評《明報》挺梁倒唐,但《明報》也有揭發梁振英僭建,並多番揭露現屆政府的醜聞紕漏。粉嶺高球會事件,一方面《明報》社評呼籲不應再逼高球會,另方面記者又窮追不捨在頭條揭發高球會違規僭建。這種情況在「星期日明報」及社評尤其明顯,區家麟、何雪瑩稱之為「精神分裂,陰陽怪氣」。
《明報》最大的價值,就是其「公信第一」的匾額:不過於激進,亦不過於保守。它跟民主黨一樣,幾十年的老字號,一路走來,累積了不少支持者。民主黨標榜理性務實,因時制宜,會與建制合作談判,容易吸納溫和派、中立人士、中產及知識分子支持。正因如此,碰到敏感議題,民主黨有能力引導市民支持其中一方,影響力舉足輕重。《明報》亦是一樣。
公眾對《明報》的情意結那麼深,正是因為其中肯公正的知識分子報紙形象。要從《明報》身上榨取最大價值,就不應有張揚的人事調動,也不應殘暴抽稿滅聲,而是對外繼續披着知識分子的外衣,內向記者施壓、微調角度、加強自我審查、減少向偵查記者投放資源,才能保住公眾對《明報》的信任,同時操控民意。給你一匙山埃,誰都不肯吃;但把山埃混進美酒佳餚,日積月累,遲早中毒。如今事件曝光,社會反彈極大,滿城風雨,沒有可能瞞過去。今後不管換不換人,大家都會金睛火眼贒實《明報》。
有人覺得苟延殘喘的《明報》會荼毒人心,大呼「執左佢啦」。我的看法是,這次事件令公眾了解到前線記者與管理層的對立,胡亂將兩者混為一談,對前者不公平。讀者所看到的「精神分裂」,很可能是記者辛苦堅持、用盡各種方法爭取編採自主才得以保留的。過去的《明報》比現在的《明報》危險,因為河蟹在肚裏;現在河蟹浮面了,反而更安全。
如果大家都了解《明報》的困境,與其消滅一個能提供資源給記者作深入調查的平台,倒不如繼續用公眾力量叫管理層好自為之。作者還能在《明報》開天窗尚屬好事,要知道編輯要隨便找文章填滿窗框充數非難事。天窗最終打開,顯示反抗有用,若他日終歸滅亡,誰也阻不了,那時才獻上白花哀悼。
阮穎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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