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7 November 2013

林煥記茶餐廳背後的六千頁解釋 - 練乙錚


練乙錚: 林煥記茶餐廳背後的六千頁解釋 信報 2013年11月6日

特府發表六頁聲明,「解釋」先前的「三挑二」(或「五挑四」)決定。結果,市民的期待完全落空,六頁紙是廢料回收的經典作,鐵證梁班子黔驢技窮。香港電視方面,則順勢連消帶打,發布兩個反聲明,詳盡列出資料,顯示本身在競爭對手面前的相對優勢,令政府更加被動。估計,西環很快會替梁政府組織啦啦隊叫好團,然後再請自己人演一齣更高層次的「幫港收貨」、「幫港收聲」戲,否則梁振英不是下台——那沒有可能,而是下不了台。

一、政府辯詞兩大明顯漏洞

現時問題的關鍵,在於政府不公開有關的顧問報告,更不說明如何得出必須「三挑二」或「五挑四」,以至無法說服市民相信港視應該排在最尾。

政府的辯詞裏,最乏理的環節有兩個,其一就是認為港視的財力薄弱。梁氏班子一再「搬龍門架」之後,所謂的「財力」,主要包括「母公司」的財力。論者已經指出,這是很錯誤的看法。母公司的股東與申牌機構(獨立子公司)的股東,彼此可能很少重疊,所以「母」與「子」之間,並沒有必然的「通財之義」。還有律師議員指出,申請機構如屬另一機構的子公司,則根本與《廣播條例》相牴觸,不合資格。

另一方面,香港的資本市場高效而厚實,一間大眾熟悉的本地獨立公司不必一開始就財雄勢大,只要在業務方面有潛質有實力,營運和發展的資金便會源源不絕流向這間公司(這本來就是健全金融市場的最基本任務與功能)。況且,創意企業的核心資源不是金錢資本而是人本資源(human capital);這種企業如果只是富於前者而貧於後者,前者會如燒銀紙般很快消失。因此,政府決策者所認定的「財力」(母公司的金融實力),根本不應佔什麽大比重甚或任何比重;如果視之為最重要的考慮因素,那就很可笑(恐怕政府正是如此)。

還有就是電視廣告市場能否「把餅做大」的問題。政府及其顧問提及此事之時,都「忘記」了一個重要的事實:目前由於免費電視市場幾乎是獨佔市場,因此這個廣告市場的單位價格很高,數目上佔香港商界絕大部分的中小企業礙於財力,幾乎都與電視廣告無緣;故此,中小企業可算是一個電視廣告商還未開發的市場。一旦電視廣告跌價,大量的潛在需求便會湧現、進場【註】。此外,有這種低價電視廣告,中小企業的活性更強,更能幫助帶動香港經濟。忽略這些「中小企因素」而空談靜態的廣告市場需求飽和,政府及其顧問的經濟分析能力未免太低。

然而,筆者不相信顧問公司和政府裏頭沒有比較理性的聲音指出過這些顯淺但重要的經濟考慮,只不過特府領導層視之而不願見、聽之而不欲聞而已。

二、 官意行頭、顧問搭夠

顧問報告,概念上是中性的;顧問的工作,對社會可以很有貢獻,但能否幫助決策者增加客觀認識、減少犯錯,端賴決策者聘請顧問撰寫報告時的立心。這一點,業界裏的「民間智慧」從負面講得很清楚:「垃圾進、垃圾出」——如果決策者立心是要借顧問報告瞞天過海,則無論怎樣顧怎樣問,報告最終不過是一件放大謊言欺騙人民的工具

一般而言,政府若刻意用顧問報告誤導公眾,首先要對顧問公司威逼利誘,點明假如對方「不聽話」,則肥水必流別人田。如果有些顧問公司不顧操守,則政府利用他們欺騙市民的辦法就很多,例如:

.夥同顧問捏造數據、事實或結論。這種做法,在政治相對透明的社會裏比較少見。不過,香港政府從英殖時期到今天,都把重要的顧問報告完整版視為法定機密,公眾無法從「潔本」甚或僅僅是官員片言隻字或「權威人士」小道得知報告全貌,捏造一部分可公開的內容於是可能,而且有可能正在發生。

.由顧問提出一些歪理、掩藏一些對政府立場不利的正路分析。本文第一節即指出電視發牌顧問報告有兩個這種歪理和紕漏,而且都是要點。

.要求顧問把一些關鍵數據、假設和理據置於報告最不起眼的地方,以避公眾耳目。西九工程第一份顧問報告用了一個極低的成本通脹假設(2%),以至僅僅五年後的今天便預計超支100%即二百億元以上。那個2%是整個西九撥款申請書中最關鍵的假設數字,理據竟然只埋藏在顧問報告的十四個附件中的第九個裏面,堪稱經典。

.顧問卸膊,把決策所需的重要因素羅列而不加權,任由決策者自己按形勢搬弄報告要點。這次發牌事上用的顧問報告便是這般,結果是任由特首會同行會裏的一些弄臣利用報告糊弄市民,把不重要的因素說成是首要的。

公眾不僅應該要求特首公開決策資訊,還要爭取看到顧問報告的關鍵推理和數據,絕不能讓政府躲在「保密原則」後面為所欲為

三、林煥記不賣茶餐而代理地產又如何

繼梁振英的「哥嫂論」之後,林煥光亦推出「非茶餐廳論」,同樣借一些可親的市井語言,混淆電視發牌事件背後的真相。特府領導層以如此膚淺類比代替嚴肅的決策解釋,視問責為無物,無怪其管治威信已經消失殆盡而只有像某些忠心耿耿的「明白人」,才會「不明白」為什麽市民不相信特區政府(例見11月5日《明報》的林奮強訪問)。本節說明林煥光的「非」論的謬誤。

茶餐廳行業如同其他中低檔飲食行業一樣,一般比較穩定,抵抗經濟周期性衰退的能力強,除了近年因「自由行」搶旺某些地段租金引致倒閉風之外,這個算是小本運作的行業充滿活力,的確無需任何人擔心,遑論政府發牌管制。不過,如果我們再考慮其他類似的服務行業,直接套用政府這次「三挑二」或者「五挑四」的邏輯,即可得出令人咋舌的荒謬結論,絕非林氏理論辯護得了。

大家知道,香港樓市周期性極強,從峰頂到谷底一個起落,交投量收縮之大,輕的三四成,局部嚴重的七八成。與此同步收縮的,就是樓市經紀服務業。今年初,香港的有牌地產代理人為數三萬八千餘,至現時已跌了兩三千。

今年7月份,此業界中人不滿政府的「雙辣招」而上街示威,聲稱如果政府不「走辣」或「減辣」,高達一萬三千個地產經紀將面臨失業;便是打個六折,也有七千五百人短期失業,中長期或要改行。地產經紀的學歷九成以上不低於中五,而且為了取得經紀牌照,需要修習相關課程、過考試關,連時間成本,付出不菲;一旦失業,他們的投資損失不少。

相應地,經紀行的門市部,可能要關門的也不下三四百,所有的實物如裝修、器材等的投資,基本上一筆勾銷。如此,整個地產代理行業收縮可達五分一,各種投資損失的金錢價值以億計,十足和政府「顧問報告」描繪的電視廣播行業「五間執一間」的前景一樣灰暗,直接受影響的人數則多得多。

試問,政府要不要對這個地產代理服務市場的投資者愛護有加,花錢弄一個「顧問報告」訂規矩,樹立一個「循序漸進」原則,規定經紀牌照考試過了關的後生仔申請牌照或續牌之時也要「五飛一」,而且要由行會指定一個審查委員會,天天去決定要剔走的是趙維基、錢維基、孫維基還是李維基;終了還以保密原則拒絕說明選中哪一個維基的原因,另加一句「決定不能更改、反對請打官司」?

林換光的「理論」說到底,支持的就是這種政府行為。

《信報》特約評論員

【註】用經濟學術語來講:現存的電視廣告壟斷價格遠高於中小企進場的水平,所以價格若因競爭而明顯下調的話,便會遇到很高的需求彈性,能夠支持多個薄利多銷的競爭者;換句話說,此廣告市場的需求曲綫應該有一條厚而很長的尾巴,代表着成千上萬的中小企。




中國社會不穩定的根本原因  - 程翔 信報 2013年11月07日


天安門爆炸事件與香港芭蕾舞被刪事件的異同

10月28日發生在天安門城樓前金水橋旁的涉及維族自殺式爆炸事件與10月25日發生在香港的香港芭蕾舞《紅樓夢—夢紅樓》內容涉及被刪事件,表面看來,兩者風馬牛不相及,但細心分析,原因卻是驚人的相似。兩件事最核心的本質是共通的:這就是由於中共喜歡控制人民的思想,由它來定義什麼是好壞、正邪,合法非法,然後按照它的定義來決定人民可以有什麼樣的思想。

何以見得?

天安門事件的肇因,據中國人權民運資訊中心10月29日的消息,是因為三名維族死者,其中一人的親屬,在今年六月公安對一宗“非法宗教”聚會中被開槍殺死。該中心說,相信事件是自殺爆炸,原因同新疆對被鎮壓感到不滿。

如此說屬實,則直接元兇應該是中共頒佈的禁止所謂“非法宗教”。為什麼?

2011年,新疆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向新疆各級企事業單位下發了由新疆自治區黨委統戰部、民委(宗教局)、公安廳印發的《關於界定非法宗教的意見》(新黨統發【2011】1號)的文件。該檔的主要內容是規定了所謂的非法宗教活動的26種表現形式。為此,各級單位要召開學習會、座談會、演講會、徵文比賽等等來推廣其影響。該檔在新疆成為“維穩”主要依據,它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危害很大。因此也成為近年來眾多暴力事件的誘因。

在這26種表現形式中,很多都涉及新疆維族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異議基督徒郭寶勝對此有詳細的分析[1],例如:

文件第2條規定:“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強迫或變相強迫他人信教、封齋、禮拜;或以齋戒為藉口干涉群眾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社會活動;強迫婦女進寺禮拜和戴面紗”。

何為“變相強迫”?大人帶孩子去參加禮拜,是強迫嗎?由於宗教的民族性,穆斯林家庭的子女成為穆斯林,是強迫嗎?。新疆婦女戴面紗是宗教習慣,不存在強迫問題。倒是強迫婦女不戴面紗成為流行的政府行為,誰在危害宗教自由不是一目了然嗎?

第4條規定“未經批准,在本宗教活動場所以外的地方進行有組織的宗教活動”即構成非法。  

穆斯林每天禮拜5次,很多時候是在外面,不在清真寺的禮拜就違法嗎?各清真寺之間不得聯繫、阿訇不得到外地講經,這在信徒來看極為荒唐,因為各宗教組織彼此聯絡、交流,共同組織活動,神職人員跨地域講道,是宗教最正常的活動,所以,所謂“定點”原則實際上乃是對宗教的強迫。

第9條規定,不得“強迫、唆使、縱容、放任未成年人和在校學生禮拜、學經、封齋”。按照這個規定,維族小學生都不能夠在學校裏得到伊斯蘭教的教導,都不能自少便皈依伊斯蘭教了。

第10、11、13、14、15、21條特別針對伊斯蘭教的,主要是要求在結婚、離婚、喪葬、家庭聚會時舉行的宗教儀式不能與政府的相關民事政策違背,也不能借婚喪嫁娶來進行佈道。檔明確禁止了“麥西來甫”、“太比力克”等講經佈道活動,禁止了“阿拉力”和“哈拉木”等宗教活動。

問題是,各宗教對待婚喪嫁娶等民事,都有一套儀式,遵從這個儀式,是他們的民族和信仰的內在要求,政府如果不尊重這些習慣,只能強化與信徒的衝突。

從以上分析看,在天安門城樓前引爆炸彈自殺的維族人,是因為抗議他的親人因所謂“非法宗教”而被當局槍殺,那麼我們只能認為元兇正正是《關於界定非法宗教的意見》(新黨統發【2011】1號)這份檔推動的錯誤的政策。

回看香港的芭蕾舞事件,根據《明報》報導,由香港藝術發展局主辦的香港舞蹈節開幕節目、由香港芭蕾舞團(港芭)與德國多蒙特芭蕾舞團(Ballett Dortmund)合作的《紅樓夢 — 夢紅樓》,由德國多特蒙德芭蕾舞團藝術總監王新鵬編創,曾於德國公演,該舞把中國四大名著之一《紅樓夢》的故事,改篇為「穿越明代清代、經過民國、文革到今天」的故事。王新鵬曾說,「中國所經歷的苦難,天災人禍、戰爭什麼的都有。寶玉不只是寶玉,而是個中國人」,因此演出除了傳統紅樓夢場面外,亦涉及文革清節。但是上週五(25日)首演後,有人指劇情『政治不正確』等,決定刪走所有涉及文革的情節」。

就香港芭蕾舞團(港芭)早前抽走《紅樓夢 — 夢紅樓》與文革相關的影片一事,《明報》引述德國多特蒙德芭蕾舞團藝術總監兼《紅樓夢 — 夢紅樓》編舞王新鵬指,從未同意刪除錄影、紅衛兵揮動「毛語錄」等情節,更稱只是從助手轉述才得知該劇出現「技術問題」。在《明報》的訪問中,王新鵬又對事件是否涉及政治原因、首演後的情況,或有否任何人包括港芭董事局成員以政治因素為由要求改動,皆回應指「不便說」,但他同時亦指「內地目前也很開放,否則當時該位領導(張曉明)也會提出......香港應是個自由的地方,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觀點說些東西。這種自由,亦是人類所不能妥協的。」

這位藝術工作者深刻地指出:“這種自由(即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觀點說些東西),亦是人類所不能妥協的”。

我們漢族人為這種自由而“不能妥協”,同維族人為自己的宗教信仰自由而激烈反抗,本質上是一樣的。為什麼在神洲大地上,總是很不幸地發生著不同種族的人都要“不能妥協”自己的自由,甚至用暴力自殘的辦法(包括一百多名藏族同胞通過自焚這種令人十分難過的形式)表達自己的不滿?原因只有一個,因為中國共產黨有一個特徵,它要代人民決定人民可以有什麼思想,不可以有什麼思想。

所以,中共意圖控制人民腦袋的政策,是中國社會不穩定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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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見:郭寶勝:評新疆《非法宗教活動二十六種表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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