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2 November 2013

民告官被精神病 - 新京报社论

医生死于不健康的医患关系2013-11-02 02:30:14  新京报   

■ 本周人物·王云杰

  一个医者无力自救甚至都找不到被恨原因的就医环境,是令人不安的。

  王云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医师、重点学科带头人。他致力于鼻内镜外科学及耳外科的基础与临床研究、已完成各种鼻内镜手术3000

余例及耳显微手术2500余例,其中包括许多疑难重症患者。但遗憾的是,很多人知道他的名字,不是通过上述这一系列学术及医疗成就,而是通过一桩凶杀案——2013年10月25日,他被患者连某连捅多刀,抢救无效死亡。更令人伤心的是,这个杀人的凶手,并不是他经手医治的病人。

  这是一起看似偶然的无妄之灾,但遗憾的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却是最悲惨也是最痛苦的结果——医生被砍杀,病人将被法律制裁,两个家庭陷于悲伤和绝望之中,许多观者内心一片凄凉。

  就像以往无数次出现的涉医暴力事件一样,王云杰的死,也引来了观点各异的评论。既有对王医生的悼念和追思,也有对医务人员工作状态及人身安全机制的责问,还有老生常谈的医疗制度改革对医患关系影响的追问,更有“一个医生,真的要学会直面患者的屠刀,正视自己的鲜血”的痛苦诘问。这其中既有理性的探讨,也不乏意气之语,甚至还有带着固有偏见的互掐。王云杰的死,将医患关系的讨论,又一次白热化起来。

  其实,王云杰的死亡,并没有那么复杂,也无须攀援得过宽。就目前媒体所报道的内容看,凶手连某所患的一种叫做“持久的妄想症障碍”是此次悲剧的重要因由,这种心理疾患,导致连在手术后无休止地感觉不适与痛苦,并且产生“手术失败”,投诉,投诉复检正常,怀疑复检的真实性,进而怀疑所有医生都串通来骗他,最终导致了对一切穿白大褂的人都仇视的病态心理,直至最后悲剧发生。整个复检过程,并非在一家医院,也并非只进行了一次。如果说,对于一个思维正常的患者来说,这一切都已算是仁至义尽。但是,对于像连某这样的特殊病人,恐怕还少了些什么。虽然,患者家属也将他送到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进行治疗,但并没阻止悲剧在他出院后十天发生。

  没有人细加统计过,在当下发生的众多医患纠纷甚至暴力事件中,究竟有多少是因为整个社会缺少医疗和健康常识引发的?患者对健康知识的迷茫,导致对自身疾病缺少客观和正确的认识;患者家属对医疗知识的缺乏,导致对医院及医生动机和作用的误判;媒体和公众对医学知识的欠缺,所导致的对涉医事件的偏颇围观和极端表述。这些都是不利于营造健康和安全的医疗环境的。当然,包括医疗政策的改革不到位,医疗资源的投入不均衡,以及个别医院和医生医风医德的欠缺行为,也是导致医疗环境不健康的重要原因。而不健康的主要表现,就是医者与患者,从共同联手抗击病魔的同伴,变成相互防范、戒备、甚至充满敌意的对手,直到极端化地成为刀斧相向的敌人……

  这种状态如果没有改观,就很难改医患双方都各怀委屈渐行渐远。温岭事件后,一位医生说,医生和患者共同的敌人应该是疾病。这也是我们所期待的,无论何时,医患都不应走到对立面。

  □曾颖(作家)





“民告官”程序空转稀释司法公信力2013-11-02 02:30:09  新京报   ■ 社论

  宪法法律上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落不到实处,这一现象不仅严重稀释司法公信力,更在深层次上导致行政诉讼制度价值的式微。

  11月1日《新京报》报道了两则“民告官”新闻:一则发生在河北省新安县,夏凤格为了找回18年前被派出所人员抱走的女儿,四处告状无果,仍然奔走在寻求真相的路上,起诉要求政府明确告知当年情况;一则发生在山东临沂,刘刚因上访两次“被精神病”,起诉政府一审被驳回起诉,正准备提起上诉。

  每一起舆论关注的“民告官”纠纷,背后总有令人心酸的故事。这两则新闻中,主人公的遭遇,值得同情,坚持走诉讼途径讨要说法,值得敬佩。可需反思的是,我们一再强调民众要运用法律途径理性维权,可法定的诉讼之路为何总是举步维艰?现有的行政诉讼制度,为何对这两起并不复杂的纠纷束手无策,更无法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这暴露了目前行政诉讼中普遍存在“程序空转”。一方面是程序虚置问题,法院依法设置的行政审判庭,天天都在法律程序上运行着,可一些民众要想将之拿来解决自己的纠纷,却困难重重。“被精神病”的刘刚,自认权利被侵害,却告谁都没法告。另一方面是程序失灵问题,即使诉讼程序艰难启动,却并不能解决民众反映的核心问题,总在真相和矛盾的外围打转。夏凤格这些年告过乡政府、县政府,还提起过行政复议,总是无果而终。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行政诉讼“程序空转”的产生也较为复杂。其中固然有制度的不完善因素,但更为根本的,是法律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民告官”有其门槛,但并非高不可攀。就拿刘刚“被精神病”案来说,法院既认为临沂市救助站依法履行了职责,在实体上评价了救助站行为的合法、妥当与否,却又在结论上裁定驳回起诉,将纠纷挡在公开审判程序之外,不给当事人一个在法庭上说理的机会。

  而那些即使有幸进入庭程序的案件,却又因实践中的种种障碍而程序失灵,这便是夏凤格案的症结所在。夏凤格此前一次次起诉都遭驳回,最终,法院就新的一次诉讼立案。

  当下,一些法院可能也很无奈,一方面受制于潜在的审判“红线”或“杠杠”,难以直接评价,另一方面无论从法律和道义上又都无权拒绝裁判,既要有所为又不能真为。即使诉讼程序能在信息公开、履行告知义务等纠纷外围打转,在诉讼结果上获得支持也很困难。如此程序运转,哪里还谈得上会有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其实,不论是程序虚置,还是程序失灵,症结往往都不在程序本身,“虚置”反映的是案件收不进,“失灵”反映的是审不好。二者都非法院司法能力不足,而是宪法法律上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落不到实处。这一现象不仅严重稀释司法公信力,更在深层次上导致行政诉讼制度价值的式微。

  最高法院日前发布加大公正司法力度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意见,才再一次着重强调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性,而且明确提出要改变以行政区划确定管辖的做法。这对行政诉讼而言,意义更为重大,但愿这些设想,能真正得到落实,让“民告官”不再艰难。




对网络反腐“转正”后的几个期待2013-11-02 02:30:06  新京报   ■ 一周观察

  如何在法律和技术层面保障举报者的合法权益,应该是网络举报平台一个重要考量因素。一次举报泄密或遭遇报复的例子,就足以让一个网络举报平台失效,其破坏性,绝对超过病毒,因此也容不得有半点闪失。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近日通报,中国纪检监察机关网站群初步形成。此次各地网站开通或升级改版一个突出的共同点是增设了“网络举报”专区,由此,一支建立在网络的中国反腐“正规军”也基本建成,媒体称此举为网络反腐“转正”,此前中国网络上“遍地开花”、鱼龙混杂真伪难辨的“民间反腐”,既产生过一些舆论监督的正面案例,也催生了不少混乱的场面,这一景象,将随着网络反腐“正规军”的加入,而变得健康和有序。

  对于网络“正规军”受到公众的初步认可,应该保持既乐观又谨慎的态度——乐观的是网络“正规军”反腐的开局不错,公众的热情参与产生了巨大的举报增量,民众举报的通道和有关部门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方便快捷;而谨慎的是,面对复杂而艰巨的反腐形势,由技术更新产生的投诉增量,还需要更多扎实的处置案例来给予支持。网络舆情是敏感而易变的,在对待举报信息上稍有闪失,就很容易伤及公众的举报热情和信任度,这些因素直接决定着正规举

报网站的权威性和效率。

  在这方面,一些政府部门办政务信息网站,由于信息处置方式机械呆板,对新技术和舆情缺少敏锐度,最终导致一些网站成为摆设的教训,值得记取。因此,民众对网络反腐正规军的第一期待,便是它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机制更新,而非只是技术升级的一种形式改变。它的影响力,来自于实效。而这种实际效果,除了一眼看得到的举报内容的查处结果之外,更重要的,是能有一个针对举报者的进程查询功能,这种有针对性的透明机制,能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举报者的信心,并安顿他们焦灼的情绪。很多病急乱投医式的撞大运式民间网络投诉,就是这种焦虑的反映。

  除了透明与实效之外,人们对网络反腐正规军的第二期待,便是安全。所有举报者最担心和恐惧的,莫过于举报内容被泄露,为自己和家人带来灾难性后果。这样的案例,在传统的举报体系中,偶有发生。毕竟网络技术,终究是掌握在人的手中,因此,如何在法律和技术层面保障举报者的合法权益,应该是网络举报平台一个重要考量因素。一次举报泄密或遭遇报复的例子,就足以让一个网络举报平台失效,其破坏性绝对超过病毒,因此也容不得有半点闪失。

  除此之外,作为网络正规军的纪检监察机关网站群,还应该建立好与社会舆论之间的互动机制。这一点,恰是以往传统的体制内反腐和网络民间自发反腐分寸拿捏得最不好最受人诟病的地方。一个案件,要么是体制内的谨慎过头讳莫如深,要么是网络的有罪推论与舆论审判,凉热不均导致信息纷乱无序,直接影响着事件的查处进程和社会的稳定度。而兼具举报平台和发布属性的纪监网站群,如何在“发布”和“保密”之间保持清醒,是最大化发挥网络反腐“

正规军”威力的一个重要因素。

  如果说网络上自发的良莠难分的“民间反腐”是一条风险较高且前途不明的羊肠小道的话,那么,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威和正规的网络反腐平台,则是一条大路。如果大路畅通且安全,谁还愿意去走羊肠小道呢?而现在相关部门要做的,就是用铁的事例,给公众以信心。

  □纸刀(媒体人)



当司法公开遭遇“自媒体时代”2013-11-02 02:30:22  新京报

  日前,《长安》杂志2013年第11期刊发了孟建柱在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宣传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其中指出“实情决定舆情。政法负面舆情的产生,往往与执法司法活动中存在问题或瑕疵有关。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严格依法律按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防止因实体上的错误、程序上的瑕疵导致舆论危机。”并指出“要以尊重、坦诚的态度,主动与媒体交朋友,努力实现良性互动。”

  这些观点也是针对一段时间以来政法舆情的呼应、分析与判断。政法系统如何与舆论良性互动?

  一、案情决定舆情

  案情决定舆情,危机既是因案情而起,终归要以案情来平息。这担负引导舆论之责的,并不是什么应对技巧,而首在实现个案的公正。

  一段时间以来,尤其是自9月以来,司法与传媒的关系急剧升温。这其中,既有自媒体时代的大背景,也有一批影响性诉讼扎堆宣判的小气候。举凡“房叔”蔡彬案、“房姐”龚爱爱案、“表哥”杨达才案,在中文互联网上均围观者众;而薄熙来案、张曙光案、雷政富案、丁书苗案等,更是备受关注。至于争议最激烈、对社会撕裂更严重的,还数李天一案、夏俊峰案、王书金案等。这些个案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引领了媒体的议程设置。

  一说到公共舆论平台上的热点案件,不少法律界人士首先想起的词汇就是“媒体审判”。如果我们把时间倒推至2009年——其时微博在中国刚刚起步,网络舆论场的引领者还是门户网站和BBS。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一边倒的网络民意对司法所带来强大压力。举凡“广州许霆案”、“深圳梁丽案”,“杭州70码案”,“湖北邓玉娇案”以及“湖南罗彩霞案”等等,舆情的多数形态是质疑、批评、指责、揶揄、嘲弄,甚至不乏谩骂与攻击。当这些个案还只是在侦查或起诉环节时,“媒体审判(trial by media)”的“多数派报告”就已经下达。如舆论普遍认为,许霆很冤、梁丽很无辜,胡斌应重判,邓玉娇系正当防卫,罗彩霞是个不

幸的冤大头等。有论者甚至用“全民皆法官”来形容其时的“司法舆论盛宴”。

  但媒体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司法裁判,仍令人怀疑。

  如支持许霆无罪的在网上占据了绝对多数。许霆最终仍被判处盗窃罪名成立,这与最初的一审并无不同,被改变的只是量刑。又如邓玉娇案,在网络舆论中占了多数意见的“正当防卫说”也未得到法院的认定,多数网民感到满意的还是量刑。

  对“杭州70码案”和“湖南罗彩霞案”来说,两案的裁判结果均未引起舆论关注。这或许是因为,舆论的较早介入使得这些案件的司法处理过程,均被放置在聚光灯下被无以计数的网民细细打量。这种在庭审前聚焦于案件事实之上的“围观”,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真相的浮现,进而促进了司法公正的最终实现。法院没有理由对这种“校正”的真相拒不接受——相对于当初的“70码”,网络舆论至少保证了此案的肇事车速鉴定更慎重、更严谨、更客观,也更符合事实。这正

是舆论监督司法所期望的目的。

  那些动辄指责“媒体审判”的声音或许真该去做做功课。比如,至少先观察一下舆论在法院裁判之前最为关注的,究竟是事实判断问题,还是法律适用问题?司法从自身的角度指责媒体以监督为名行舆论审判之实,固然是对外来干扰的警惕。媒体从公众信息披露的角度指责司法以独立行使职权为由行暗箱司法之实,也是基于对司法腐败的忧心。

  究其根源,这种摩擦的发生既不在司法的独立性,亦不在舆论监督。司法和媒体理应积极向对方寻求有效沟通。

  对司法来说,舆情中的法律评判无疑是最重要的,但这并不表示舆情中的事实评判、道德评判和价值评判就不值得尊重。案情决定舆情,危机既是因案情而起,终归要以案情来平息。这担负引导舆论之责的,并不是什么应对技巧,而首在实现个案的公正。

  二、公开促进公正

  中国的政法机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将不得不坚持两手抓:一手以个案公正来加快提升司法公信,一手以信息公开来满足民众在知情权上的需求。

  与四年前相比,曾经由门户网站和人气BBS主宰的网络舆论主场,如今已变成了微博、微信的天下。另一方面,政法机关对网络舆论的态度也有了新的变化。

  今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一次政法宣传工作座谈会上谈到,“当前,以互联网为主要传播途径,以微博、微信为主要代表的新兴传播媒介快速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公众参与方式,使人人都可以成为记者、人人都可以成为新闻发言人。政法机关面临空前开放、高度透明、全时监督的舆论环境。”

  孟的这一讲话足以代表政法机关对网络舆论场的基本认知。自媒体时代,众多政法机关在舆情危机应对上,都经历了“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阵痛期。回望来时的路,我们理应承认:正是那些一次又一次将政法机关卷入舆情危机漩涡的热点个案,促使着政法机关不得不直面主要由民意主导的网络舆论场。最近几年来,政法微博在政务类微博中格外引人注目。相比起政府信息公开,司法信息公开在网上已走得更快更远。

  这一变化来之不易。多年来,中国法学界就“司法公开”与“司法神秘”一直争论不休。支持“司法神秘”论者,往往借助西方几十年前甚至一百多年前的材料来证明法官应“离群索居”,应与媒体保持一定的距离。殊不知,在当下这个信息时代,源于西方的司法神秘主义也在加速消退。法官的权力垄断、知识垄断、信息垄断都被打开了缺口,以“神秘”来强化司法权威的传统路径已然坍塌。

  转型中国较之西方更大的问题在于,我们的政法机关是在司法权威还未树立的情况下,就一头撞上了众声喧哗的网络时代。中国的政法机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将不得不坚持两手抓:一手以个案公正来加快提升司法公信,一手以信息公开来满足民众在知情权上的需求。

  尤其是,中国的司法系统还屡受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的不当干扰。及时、充分的信息公开其实也是抵抗外来干扰的不二法器。换言之,司法公开并不是基于“主动占领舆论场”或“应对政法舆情危机”的需要,而是促进司法公正与树立司法公信的需要。

  以公开促公正的制度推进方向,看来是共识多于分歧。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求是》杂志撰文指出,“推进司法公开,是促进司法公正的有力举措。让当事人在审判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摒弃‘司法神秘主义’,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原则。”10月28日,最高法院公布了被称为“1号文件”的《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重申“以公开促公正”,并要求各级法院“对审判公开的范围、内容、对象、时间、程序、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稳妥有序地推进司法公开,坚

持不懈地提高司法透明度,逐步完善司法公开的制度机制。”

  三、“公共关系”替代“单向宣传”

  当司法遇上自媒体时代,抗拒、躲避都会对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带来伤害。以公共关系替代单向宣传,以更开放的姿态去拥抱这个时代,已然是司法的使命。

  自媒体时代的司法公开,已是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与飞速发展的自媒体环境相对照,政法宣传工作早已跟不上形势的需要。传统的司法宣传是单一指向,即“我决定告诉民众什么司法信息”。迥异于传统宣传的“公共关系”,就在于它更关注双向交流甚至多向交流。

  在中国的市场化媒体出现之前,政法机关和舆论的关系并不像现在这么复杂。一方面,政法机关本身也有“媒体”。另一方面,其他媒体与政法媒体有着同一个“婆婆”管着,因而显得相对“温顺”。直到现在,有些地方政法机关依然沿袭着传统媒体时代的信息披露机制,即通过给媒体单向提供已经审核的“新闻通稿”,来达到宣传的目的。

  这一新闻手法之所以能长期盛行,正因为有些媒体人只记得领宣传任务,而不记得自己应具备的新闻追求。颇具标志意义的一件事是,周强在今年5月明确提出,各级法院要改变过去“一篇新闻通稿打天下”的做法,结合各类媒体不同的受众需求,把法院依法公开的信息、媒体关注问题、社会公众兴趣点三者结合起来。这种“结合”,同样可归入公共关系的范畴。

  和法官一样,记者也要秉持中立、客观、理性立场。正因为新闻源的多元化,信息发布的渠道也在多元化。对那些社会关切度较高的热点个案,如果法院不主动披露信息,猜度与谣言就可能乘虚而入。所以一方面,政法机关应主动向民众披露政法信息;另一方面,民众也应就工作和学习中的具体问题要求政法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如孟建柱前文所述,“交互性的本质属性使网络成为最广阔、最活跃的交往空间,蕴含着可以瞬间成倍放大的社会力量,网络民意成为社会意见、社会舆论表达最充分、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手段。”

  当司法遇上自媒体时代,抗拒、躲避都会对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带来伤害。以公共关系替代单向宣传,以更开放的姿态去拥抱这个时代,已然是司法的使命。

  □王琳(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副院长)




市民可上网查个人健康档案  通讯员 宋国梵 早报记者 陈斯斯   发表于2013-11-01 08:40

昨日,上海健康信息网(www.shhs.org.cn)开通。市民可上网查询个人健康档案、检验检查报告、就诊用药等信息。

■ 上海健康信息网昨起开通

■ 可预约挂号并记录每次就医时检验、用药等信息


  昨日,上海健康信息网(www.shhs.org.cn)开通。市民可上网查询个人健康档案、检验检查报告、就诊用药等信息。

  为了保护市民隐私,上海健康信息网须实名注册,且只能查询自己的档案。


连接全市公立医院信息

  据市卫生计生委介绍,“上海健康信息服务网”开通后,将为市民健康服务带来多项便捷。

  个人健康档案查询:“上海健康信息服务网”连接了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动态整合了这些机构中市民的医疗服务信息,建立起每位市民的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中记录了每位市民享受卫生服务时有关诊断、用药、检验检查结果等医疗服务记录,还包含出生登记、计划免疫记录、妇女儿童保健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市民登录该网站后,即可查询个人的健康档案信息。

  各项就医服务:“上海健康信息服务网”开通后,市民不仅可以实现个人健康档案查询、网上预约挂号等功能,而且足不出户即可查询自己的检验检查报告、就诊信息、用药信息等数据,大大减少了就医各种环节的不便。

实名注册才能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为保障市民隐私,个人健康档案仅允许通过实名认证的健康信息网的注册用户查询,且只能查询自己的健康档案。市民可登录健康信息网,注册成为用户,并通过实名认证校验。

  为方便公众使用,健康信息网注册用户可在上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实名认证业务,目前已在松江区开通,日后还将不断扩展;也可通过电信、移动、市民信箱、有线通等第三方实名注册的账户进行实名认证。

  市民群众对网站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在使用中有任何问题可以通过系统留言功能或拨打12320热线电话得到帮助。



已建3000万份电子档案

  据市卫生计生委介绍,上海于2011年启动“健康信息网”工程,被列入《上海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2011-2013年行动计划》的重点项目,通过近2年的推进和实施,健康信息网络已覆盖了全市500余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市区两级平台实现三级医院、区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目前上海的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已经建立了3000多万份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库中已经采集38亿多条个人诊疗记录,每天新增1600万条诊疗记录;初步实现了健康档案的“两个任何”(即“任何一位在市内联网医疗机构就诊过的患者电子健康档案可以被任何一家联网医院的医务人员在业务规范制约下通过医生工作站进行调阅),日均发生超过1000次健康档案调阅,10000余次智能提示。


录入编辑:任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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